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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馬英九應待司法確定清白 再參選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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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十四日電)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王幸男今天表示,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曾犯貪污罪者經判刑確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前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若當選卻被判決有罪,台灣社會經不起這樣的風險,呼籲馬英九應等司法確認清白後,再參選二○一二年總統。

王幸男下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馬英九因特別費案遭起訴,雖未三審定讞,但很有可能在總統競選期間判決確定,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曾犯貪污罪者經判刑確定,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將因此喪失登記為總統候選人的資格。

他說,萬一馬英九真的當選二○○八年總統,卻在就職前三審定讞有罪,此時馬英九因未就任,所以還不在憲法第五十二條刑事豁免權保障範圍內,屆時馬英九將創下史上第一位總統當選人被抓去關的惡例。唯一解決方式,必須請即將卸任的總統陳水扁對馬英九發佈特赦令,馬英九才有辦法順利就職。

他也說,即便馬英九當選且順利就職,但特別費案未三審定讞,所有的刑事訴追程序因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而暫停,馬英九也將成為台灣史上第一位任期間曾受司法判決一審或二審有罪的「現任總統」。他呼籲,馬英九應等司法確認清白後,再參選二○一二年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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