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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漁會信用部事業資金1億元復業? 台政院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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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十七日電)台灣行政院今天表示,聯合報報導「三十六家問題農漁會之信用部,只要事業資金達到新台幣一億元門檻,即可申請復業」,與事實不符;行政院對申請重設信用部農漁會從嚴審查,鄉村型農漁會若農漁民確有金融服務需求者,可優先許可。

聯合報報導,在民意代表及基層農會團體的壓力下,行政院會商三十六家問題農會「重出江湖」,原則同意依「鳥松鄉模式」復業,依「農會信用部設立申請復業原則」,提出申請並准駁復業;據了解,未來申請復業的門檻,只要「事業資金」一億元即可。

行政院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去年六月十九日召開「三十一家農漁會申請重新設立信用部協調會議」,對開放農漁會申請重新設立信用部的審查原則,做成下列決議:

一、對申請重新設立信用部的農漁會,應從嚴審查其原經營失敗團隊續任理監事及總幹事情形,剔除有礙健全經營業務之虞者,以正社會觀感。

二、對都會型農會須衡酌當地農業人口及金融機構分布狀況,審慎評估競爭力及有無存活空間。

三、鄉村型農漁會如農漁民確有金融服務需求者,可優先許可其重新設立信用部。

四、對經許可重新設立的信用部,須採嚴格監理標準,撥充事業資金應隨放款規模,參照資本適足率規定連動調整。

此外,去年六月二十八日的行政院院會,院長蘇貞昌就當時有多家農漁會重新申請設立信用部,提示農業委員會務必審慎評估其競爭力及營運空間,以免再發生經營不善情事,「三十一家農漁會申請設立信用部政策協調會議」結論也務必貫徹執行。

行政院指出,行政院財經小組鑒於監理制度健全的重要,除上述審查原則外,也一再要求農委會應建立相關監理制度,並應依蘇貞昌及蔡英文裁示,重新檢視審核基準;農委會現正遵照指示,積極修正審核基準,建立監理機制,全案將由行政院召開專案會議確定後,交由農委會據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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