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維權作家李劍虹獲釋

【大紀元3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希文采訪報導)上海警方3月17號上午將上海作家李劍虹帶走後,不斷接到海內外媒體及記者的電話查詢及抗議,迫於壓力,當局於當晚23點30分將李劍虹釋放。據悉,拘禁原因與約見李建強律師有關。李建強律師表示,對此事件,他將向公安部及地方政府控告,抗議當地警方的非法侵權行為。

李劍虹告訴記者,3月17號,她開始是被自稱市局的吳某和浦東分局的兩名女警糾纏,後來要帶她去派出所,但因沒有任何手續,遭到她的拒絕。後來幾個人一邊繼續糾纏,一邊打電話,大概十一點半左右,浦東分局一女警錢曉燕拿來了「傳喚證」,生拉硬扯的將把她帶到梅園派出所。帶走的理由是「擾亂公共秩序」,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法》,但沒有指明是第幾條第幾款。

在派出所裡面,她被丟到候審室呆到晚上八點半,然後才被帶出問話,主要內容圍繞約見李建強律師的事情。警方提出的問題是:和李建強律師在哪裏見面,是誰約的誰?見面準備談甚麼?李建強此行上海的目的是甚麼?還要見哪些人?等等。

警方說李建強律師「很危險」,有「兄弟地區部門」要求他們協查李律師在上海的行蹤。

對此,李劍虹提出抗議,她認為他會見的是一位合法公民、執業律師,沒有任何法律障礙。公安因此扣留盤查,完全是違法的。

李建強律師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首先感謝海內外輿論界人士的關心和幫助,警方帶走李劍虹後的第一時間內,有來自美國、俄羅斯、新西蘭、香港、加拿大等多家媒體記者和熱心人士,紛紛打電話給梅園派出所,要求他們解釋傳喚李劍虹的理由並提出抗議。按規定他們可以將人扣押到晚上12點,但迫於壓力,他們在晚上21點30分將人放出。他認為上海警方神經兮兮,完全沒有法制觀念,是全國侵犯人權記錄最差的一個地區之一,令人無法容忍,僅發生在作家李劍虹身上的類似事件就有多起,遭到多次非法傳訊、扣押及粗暴對待。

李建強律師認為,事不過三,上海市公安局的惡劣行徑,已嚴重違法踐踏人權。他說他明天到南寧地區開完庭後,馬上回來處理這件事情,並向公安部,上海市政府控告上海市公安局嚴重侵犯人權的非法行徑,以討還公道,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公民的尊嚴!

就有關李劍虹事件,鄭恩寵律師告訴記者,中國現在是有法律沒有法制,有法律沒有程序。當局公開講的似乎還有法律,有人權。但真正做起來就完全是另一套了。他引述自己的例子講,警察已經將他的家庭變成了監獄,生活起居出行完全受到監控,實際上也失去了自由,而且像他這樣的情況在上海不下 500多人和家庭。(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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