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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社大 小夜鷹等著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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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蘇泰安嘉義報導)嘉義社區大學小夜鷹上法院作證,社大「小夜鷹青少年志工團」,從今年四月份起編成街頭小報王「諸羅報馬仔」之後,已先後發出14份含蓋環保、工務、林務、監理、交通等項之「公共事務通報單」給相關單位。這些經由小夜鷹挖掘出來的公共事務缺失,也都獲得相關單位來函回報處理情形,社大11日表示,都市交通隊非但未函告處理情形,承辦員警還前後二次致電社區大學,先是表示舉發者將因為舉發交通違規可能出庭作證,嚇得小朋友不敢再帶相機上街,對舉發違規事也就意興闌珊。

社大說,交通隊後來又來電要求通報單必需註明舉發時間至幾分幾秒,對此令社大執行長陳柏濡大表不滿,他說:培養青少年志工參與並關懷公共事務,是社大的重點工作,其目的是希望「突顯」公部門人力不及之處,得以因為民間力量的熱忱參與而有所助益,沒想到交通隊反找來一堆理由搪塞,並恐嚇小朋友將可能因舉發而上法院,陳柏濡說:真搞不懂交通隊的行政作業能力出了什麼問題?

兼任小夜鷹青少年志工團指導老師的陳柏濡指出,為使志工團成員得以從公共事務參與的過程中,瞭解「不同世代的青年,必須面對不同型態的社會挑戰。」因此;自團隊獲得2007國家青年公共參與獎之後,團部便自本月份起,讓團隊成員的理想得以化為實際的行動,投入當前環保、人權、性別平等、多元文化、志願服務、公民對話等多元議題的實際行動,為台灣的公民社會帶來更進步的公共價值,但是,交通隊的回應態度,卻完全抹煞了這層意義價值的存在。

陳柏濡說,社大也一再表明「公共事務通報單」的立場,旨在「凸顯」既已存在的公共事實,至於相關單位如何處理,則為各單位的權責社大自然無權過問,以舉發「交通違規」為例,被舉發通報的車輛是否應具此開單告發,則為交通、監理單位之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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