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员工在公司领的700元工资假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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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4日讯】2007年4月12日,重庆曾先生向南岸区警方报案,称其两日前在他工作的工厂领取的700元工资全部为假钞。警方表示此案很难调查取证,法律专业人士称,市民遇到此类情况如无确实证据只能自认倒霉。

*7张百元钞票是同号

12日上午,来自广安的曾庭华向南岸区警方报案,称在4月10日南岸区上新街的重庆服装二厂发给他7张100元人民币大钞作为工资,事过2日后,当他拿去买东西时,发现7张100元大钞的编号全部都为CC81594721。

*厂方称所发工资没问题

重庆服装二厂一位自称是该厂财务负责人的宋女士证实,4月10日当天发给曾先生工资688元。但她表示,在发工资时一共拿出了960元,扣除了72元的生活费与此前曾先生向生产厂长黄先生借的200元,共发了7张100元钞票给曾先生,要他找补了12元。曾先生当时并未表示有问题,而生产厂长黄先生也证实,当时还给他的那200元钱都是真钞。

*警方无法进行取证

南岸区警方表示,因当事人无证据证明其出示的假钞确实是厂方发的,加之中途又有2天多的时间延误,所以无法调查取证。比君律师事务所的张毅律师表示,货币本身没有明显的特异性,一般很难进行有效的取证;如市民拿不出确实的证据,那其结果多半只有市民自己承担损失。据悉,7张假钞已被警方作为涉案证据扣留。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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