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撤回對原洞頭副縣長林炳長的起訴

【大紀元4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辛菲採訪報導)因幫漁民維權而入獄的原浙江溫州洞頭縣副縣長林炳長自今年1月22日被中共當局以「偷稅罪」逮捕,3月16日以「取保候審」獲釋,上週四(4月19日)收到法院裁定書,裁定准許洞頭縣檢察院撤回起訴。

林炳長26日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他不能接受這個裁定。他說,「我的案子,應當由法院宣告我無罪,而不是由檢察院撤回起訴、再由法院裁定准許檢察院撤回起訴,因為我是根本無罪的,所謂的『偷稅罪』完全是栽贓陷害,是企圖阻止為繼續為漁民維權。」

經過栽贓恐嚇的折磨,今後還是否會繼續維權?林炳長語氣堅定的表示,「我今後當然還是會一如既往的為漁民維權,因為我做的都是合法、合理、正當的事情,我沒有什麼可怕的!」

一直關注此案的浙江民主人士呂耿松指出,撤回起訴是檢察機關處理刑事案件的一種方式。但在實踐中,撤回起訴程序上有許多不規範之處,存在忽視當事人訴訟權利、損害了當事人權益的現象。

林炳長本打算上訴,但他的律師認為,即便上訴,溫州市中級法院還是會維持原判。林炳長經過幾天考慮,為了節省時間和精力,暫不上訴。

自2002年開始,洞頭縣政府與開發商勾結,企圖霸佔該縣小三盤村290多戶漁民賴以為生的一千多畝灘涂。縣政府收回屬於漁民的灘涂使用權,僅給漁民每畝350元的補償,而轉手以每畝九萬元的價格賣掉。

林炳長為了幫助漁民維權,奔走在全省各地。他自己掏錢幫助漁民打官司,為漁民請律師、請記者,動員各種力量與洞頭縣的腐敗官員抗爭。因此遭到當局的迫害。近兩年來,他不敢回溫州,在杭州地區偏遠的小山村租住農民的土屋,帶領著小山盤村291戶漁民繼續進行維權活動。

經過四年集體的艱難歷程,小山村民告官案子有了很大的進展,洞頭縣政府勸說漁民撤訴,但遭到農民拒絕,於是惱羞成怒,於2006年12月17日凌晨三點派人綁架了林炳長。

呂耿松表示,在溫州市洞頭縣政府強權的壓制下,眼看小三盤村的幾百戶漁民就要失去飯碗,老幹部林炳長義不容辭地站了出來,帶領漁民學習憲法,用憲法抵制洞頭縣政府弱肉強食的叢林政策,這裡的老百姓都視他為代言人和貼心人,也因此遭到政府官員的忌恨和陷害。

他說,「林炳長退休後待遇優厚,小三盤村的事跟他個人毫無關係。但他不忍看到漁民兄弟失去賴以生存的灘涂,也不懼當局對他的威脅,毅然決然地和漁民一起反抗惡政,贏得了浙江省維權人士的廣泛尊敬。」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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