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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稅期近 壽險業者:多項保險報稅新制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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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二十八日電)一年一度的報稅季節即將來臨,今年繳稅在保險部分與過去的稅制不盡相同,壽險業者提醒已購買保險的消費者,保險給付不只可以照顧遺族生活,所繳交的保費還具備稅賦優惠和節稅功能,可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根據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針對「台灣民眾保險觀念與行為」調查顯示,有 61.4%的人不知道保險費支出可列為所得稅列舉扣除額為每人 2萬4000元,顯示大眾普遍對於該政策還不甚瞭解,而去年所得稅法修正後,把原來包含在 2萬4000元之內的健保費支出改為「單獨扣除」,也就是今年報稅時健保費將不計算在該額度內,對於已經購買人身保險的民眾而言,無疑是一項利多。

壽險業者指出,在申報保險費列舉扣除額時,除了要記得檢附保費收據或保費繳納證明正本,也須注意包括被保險人與要保人須在同一申報戶,必須是本人、配偶和申報受扶養的「直系」親屬的保險費才可申報等事項,而投保未經政府核准通過的保單及住宅火險、汽車保險等財產保險保費支出,不能列舉扣除。

此外,對於高資產族群,保險是合法節稅的工具之一,不但可以保全資產,亦可預留繳交遺產稅的稅金,自實施最低稅負制後,對於去年開始生效的保單將開始適用,如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同一人時,所申領人壽及年金保險的死亡給付超過3000萬元時,就會遭課所得稅。

不過,需注意的是,死亡保險給付的3000萬元免稅額,是以「申報戶」為單位,當受益人已成年,即為一申報戶,因此每個受益人均可享有保險給付3000萬元的免稅額,未成年的受益人則要和父母親合併申報,因此僅享有一個3000萬元的免稅額,想要利用保險作為節稅理財工具的民眾,得仔細在新制下做好完善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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