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鳴立傳播《九評》被判刑 林慎立吁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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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日訊】(希望之聲記者秦越、丹妮採訪報導)上海居民林鳴立於2005年10月9日被上海普陀區公安分局非法關押。理由是中共當局懷疑林鳴立傳播《九評共產黨》一書。關押後普陀公安分局到處收集、羅織林鳴立的「罪證」。因證據不足,檢察院於2006年5月17日將材料退回了普陀公安分局。然而在沒有人證物證的情況下,中共610辦公室操控上海普陀區法院,於2006年11月10日,以提供刻錄《九評共產黨》的母盤為罪名,判林鳴立6年徒刑。

為什麼提供光盤而被判6年重刑呢?記者採訪了林鳴立的旅居加拿大多倫多的哥哥林慎立。(錄音)

林慎立說:「上海市610辦公室懷疑他傳播《九評共產黨》一書,在林鳴立住的小區綁架了他。抄家,從晚上大概11點到第二天早上2把電腦等東西全拿走,沒有任何證據,來抓他的人也不出示任何身份。」

中共的法院量刑沒有依據,可長可短就像橡皮筋。林慎立談到整個過程 像兒戲:「在判刑之後610的領導找到我弟媳婦,我弟媳婦說你們怎麼可以這樣判,判這麼重。610的人很心虛,怕曝光,就說,這種事情就像橡皮筋一樣可長可短。610 他從不把人民當回事。人民關心的事情在他們的眼裡就像兒戲一樣。剛抓林鳴立的時候他們說,這個事你也不要到處去傳,也不要跟他哥哥講。他也知道海外的(聲援)是非常有幫助的。法院在這個過程中也是一個工具而已。」

判刑後才通知被告律師,更沒有開庭審理。

「他們當時判了以後就上訴中級法院,一般是一個月左右會開庭。我打電話去問,一直都說沒信息。郁亮的打電話給我弟弟的律師,通知說這個事情就這麼定了。維持原判。律師問,為什麼不開庭啊?他說這個事情很簡單不用開庭。律師說,是不是我們可以見個面,我把這個案子再具體給你說一說這裡面存在些問題。當時法院在判他的時候,沒有人證物證的。起訴方只是拿一張紙念一下:有人提供口供,說是他提供什麼什麼東西,這麼一個很糊塗的。這張紙,如果檢查院的人自己寫都可以,誰寫都可以。不一定有證人提供供詞。律師當時對這個問題提出質疑,想跟中級法院的郁亮面談,說說這個案件。而郁亮說,這個事情很簡單,也很明瞭,已經定了,我們沒有必要再見面了也沒有必要再說這個案子。」

《九評共產黨》是一本什麼書?中共為什麼這麼害怕,林慎立分析道:「按照中國的憲法,公民有言論自由,信仰自由。這些都是屬於憲法範圍裡面的。任何法律依據都不能大於憲法。何況你還是懷疑他傳《九評》的母盤。而且也不存在母盤不母盤的,任何一個光盤都可以成為母盤的。共產黨也是太虛弱了,《九評共產黨》,這東西你幹嘛這麼害怕呢,海外這《九評共產黨》的書也好光盤也好你隨便看。為什麼在中國就不能看呢?就說他傳九評也好,這也沒有什麼罪,每個中國公民都有權利看,對於整個社會沒有危害,只是對某一個黨的本質,情況講清楚。懷疑人家傳《九評》,就把他抓起來判6年。」

記者:「判他6年,以傳播《九評》光盤為理由,他要列出來,傳播《九評》光盤給社會帶來什麼危害,他有沒有這樣的罪名?」

「他沒有任何說法說《九評》對中國社會產生什麼危害,對公民,兒童,婦女帶來什麼危害,什麼都沒有。一點都沒說明《九評共產黨》到底怎麼回事,他沒有講《九評》是怎麼樣的一本書。」

記者:「如果不講《九評》是什麼樣的一本書的話,那這個罪名不就很荒誕嗎?」

「這本書是什麼樣的書,他沒有講,但是有判他罪。那麼以什麼角度來講他有罪呢?《九評共產黨》這本書對於中國人更有權利看,《九評共產黨》是指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更有權利看,他們更應該瞭解共產黨是怎麼一回事。從這個社會向更好方向引導,把這個社會改變更加好,你也有權利看。你瞭解共產黨是什麼,你制止它邪惡的東西,制止它對社會有危害的東西的話,不使中國變得更好嗎?所以從哪個角度講,都是中國人最有權利看。為什麼不給看呢?」

最後林慎立呼籲:「中共610判我弟弟絕對是屬於迫害,因為是違反憲法。林鳴立的案子早晚會有結果。參與迫害過程當中的有關人員,我希望他們都能夠認清共產黨的本質是什麼回事,希望他們都能夠選擇未來,別再參與迫害。因為中國共產黨搞的每一次運動的後期,總會有一批作為替罪羊。包括文化大革命以後,有一批公安幹警被秘密送到雲南槍決了。中共一天不放人,我就呼籲一天,向全世界呼籲,直到放人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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