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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議員:燈節燈海隧道未善後 市府把關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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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方旭台北十六日電)台北燈節結束已兩個多月,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徐佳青、周威佑、吳思瑤今天上午在仁愛路、大安路口現場會勘,質疑燈節架設燈海隧道,出現廠商未依合約要求在三月十五日前完成善後工作,只將綑綁在安全島樹木上線路剪斷,其他設施隨意丟棄的亂象,嚴重影響市容,卻不見市府把關。

民政局副局長葉傑生則說,針對議員質疑市容問題,先前已通知環保局等相關單位檢查、清理,但的確有一定數量垃圾,如被剪斷電線殘留在樹叢,可能是驗收時百密一疏,未發覺廠商沒有撿拾乾淨。後續將加強督導,也會要求廠商按契約賠償。至於拆卸下來的燈具,已由動物園、水利處等單位拿回再利用。

徐佳青今早會勘時指出,燈節十六天展期一過,花費新台幣一仟萬的主燈朱古力已遭肢解,丟棄至內湖焚化廠,郝市府不聞不問;仁愛路燈海隧道更沒有完成善後,導致仁愛路安全島上卻還是電線滿地,到處碎裂燈泡、插頭和膠布,堪稱台北市最精華的垃圾掩埋場。

她質疑,廠商只是將綑綁在安全島樹木上的燈泡線路剪斷後,就隨意丟棄在安全島上,結果塑膠電線不會分解,玻璃燈泡有破裂危險,隨地更是插頭和膠布,難道號稱「郝環保」的台北市長郝龍斌要等到明年燈節前才打算「除舊佈新」?

周威佑則質疑,依民政局勞務契約書「2007台北燈節燈海隧道設計及裝置案」,得標廠商應該在展出結束後,於2007年三月十五日前,完成撤場清潔作業及廢棄物清運,並於三月三十日前交付成果報告,經民政局召集相關單位辦理書面驗收合格後,始得撥付款項。

他說,燈節結束至今六十六天,仁愛路安全島上還是丟棄燈泡遍佈,廠商沒有清理,但民政局卻通過書面審查,甚至就連勞務契約書上交付成果報告日期竟然是「九十五年三月三十日前」,讓人質疑市府散漫異常。

吳思瑤也指出,民政局勞務契約書中錯誤連連,如此重要的採購合約內,竟多次將2007年誤植為2006年;同時公園路燈管理處以及環保局,明明每天清掃仁愛路段、檢查路燈,但看見滿地垃圾卻缺乏橫向連結,主動回報市府活動垃圾未清理。

葉傑生則承認,合約等日期錯植,的確出現疏失,會檢討承辦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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