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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深夜2G打3G計價 消基會質疑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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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二十四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程仁宏今天表示,中華電信深夜時段若是2G打3G,價差最高達10倍,不同於網內計價,未維護交易公平原則;消費者若不知對方是3G,將成冤大頭。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中華電信2G打3G—消費者當冤大頭?」記者會。會中公布消基會調查三大電信公司(中華電信、遠傳、台灣大哥大)的2G、3G費率結果。

程仁宏表示,以電信龍頭中華電信為例,2G打3G的時段若落在深夜(凌晨1時到5時),計價由每秒新台幣0.01元增加為每秒0.03到0.1元不等,漲成3倍到10倍。

他並說,遠傳及台灣大哥大則是3G影音通訊另外計價,2G及3G用戶間通訊都視為網內互打。

他指出,中華電信共計 854萬戶行動電話用戶,以資費方案88元的中華電信行動電話用戶為例,占了1/10,若在深夜打給2G用戶 5分鐘(每秒0.01元),中華電信共可入帳256.2萬元(854000戶×0.01費率×300秒)。

若撥打對象為3G用戶時可入帳2562萬元(854000戶×0.1費率×300秒);對照之前的計算結果,共增加入帳2305.8萬元(25620000元-2562000元)。

他強調,消費者若為2G用戶,既不知對方是3G用戶,也沒因打給3G用戶享受到新功能,中華電信就不該片面調整計價水平,否則只是把消費者當冤大頭;並可能違反消保法第 4條規定,未能維護交易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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