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歌:一首歌曲,十年徒刑

川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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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8日訊】在中國的文革期間,曾經發生過這樣的一件事情。一位南京知青下放農村後,有感于農村知青生活的寂寞,寫下了一首為人們廣為傳唱的歌曲《南京知青之歌》。歌曲的作者名任峰,其所作之歌主要表現了自己懷念古城南京故鄉的感情,也謳歌了年輕人的愛情。歌曲曲調優美、旋律徐緩,感情略帶憂傷。歌詞也未見有什麼反黨反社會的內容。但就是這樣的一首歌,在那個年代受到了封殺,歌曲的作者竟然被中共當局判決長達十年的有期徒刑。

那是一個什麼樣的時代呢?那又是一個什麼樣的社會呢?一首歌曲,十年徒刑,如此嚴苛的暴政,如此嚴重的政治迫害。當然,在那個時代社會裏,還有比這更為嚴重可怕的政治迫害案例,比如,因為一句所謂的反動話而被關押許多年甚至被剝奪了生命的。

我們必須記住,這個時代離我們並不遙遠。任峰被判處十年徒刑的時間是上世紀70年代的8月3日,距今也才不到40年。而且,與任峰類似的案例在近年來仍屢有發生。就在去年,還發生過因為寫了四篇文章而被處刑二年的案件(見李雲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我曾經為此案寫過《四篇文章,二年徒刑》的文章批評中國當局與支援李雲龍)。

一脈相承的做法,一脈相承的政治迫害,一脈相承的對人們言論自由權的殘暴侵犯,一脈相承的暴虐政治。雖然,暴虐政治的暴虐性是日漸消減了。因為,一切都在變化著。人類世界的大環境在日益要求著世界上所有的政府、政治統治集團、政治領導人重視人們的人權(包括言論自由權),中國政府、中國的執政黨、中國的領導人也在變化。不管他們過去做了些什麼,他們現在也不得不順應時代進步的潮流,不得不改變過去完全錯誤的壓制性的政策與做法,否則,他們如何得到世界各國的認同與自己的人民支持呢?他們又如何在歷史長河中留下自己良好的形象呢?

歷史的悲劇必須被記住,歷史的悲劇不能被輕易地忘記。忘記悲劇將會使人們因為盲目無知而重犯錯誤,因為缺少教訓而再蹈覆轍。

在中華這片有著太多政治性災難與人的悲傷的土地上,必須讓民主之風吹遍,讓自由之光照徹。無論是誰都再也沒有權利利用國家權力對人們施行政治迫害,誰都無權任意剝奪人們的言論自由權與其他權利。

一首歌曲等於十年徒刑與四篇文章二等於二年徒刑的荒唐等式所昭示的是封建專制式的野蠻殘忍,現在是到了徹底結束此類野蠻殘忍的做法的時候了。民主政治所帶來的自由、對人權的尊重等等將有助於徹底消除此類野蠻殘忍之社會現象。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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