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婦科名醫被控引產用藥不當 地院判賠500萬

人氣: 83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6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十四日電)私立宏恩醫院婦產科醫生林裕豐使用未經衛生署核准引產藥Cytotec,致使陳姓婦人生下新生兒出現腦水腫、腦性麻痺,出生迄今癱瘓八年。家屬依侵權提起民事賠償,台北地方法院近期宣判林裕豐與宏恩醫院連帶付給家屬五百萬元。

這起催生及接生醫療糾紛發生在1999年七月十二日,由於新生兒出生迄今癱瘓八年,依家屬提出殘障手冊屬於多重障礙程度,勞保殘障給付已達第一級殘廢等級,家屬因而向林裕豐求償,同時宏恩醫院應付連帶賠償責任。

依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財團法人私立宏恩醫院婦產科醫生林裕豐法庭上舉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台大醫院、榮總醫院等專業意見,指Cytotec作為孕婦催生藥,在美國與台灣已普遍使用;且美國婦產科協會也將這種藥確認為第一線藥物,認為使用上符合醫療常規。

地院判決指出,依行政院衛生署回函,包括美、日等八個國家將Cytotec核准用於胃潰瘍,而非用於催生;若醫生使用衛生署核准的引產藥「普洛舒定─益二型陰道錠」,有可能降低或免除副作用,使新生兒躲過這場重大傷害的悲劇。

判決書表示,被告就替代性治療方法,以及實驗性治療的性質都未加說明,這部分未善盡醫師的說明義務,導致新生兒的嚴重傷害。因此應付給包括新生兒到十八歲成年前的「喪失勞動能力」、成年後的「增加生活需要」,以及遭重殘的精神損害賠償等一共新台幣五百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