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6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6月26日報導)天主教教宗本篤十六世修改選舉教宗規定,回復舊有的規定,候選人必須獲得三分二的樞機主教的支持。
已故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於九六年修例,容許候選人在最後一輪投票中取得多數票便能當選。本篤十六世的聲明指出,他決定恢復舊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