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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利多!外人来台旅费、住宿费 可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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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7日讯】(据中广新闻记者张雅惠报导)行政院送利多!企业延揽海外专业人士,举凡返国渡假的旅费、搬家费、水电瓦斯、清洁费、电话费、租金、以及子女奖学金等,都不算所得,不必课所得税,向企业主“实报实销”的费用,企业可以列为“营利事业”的“费用”,双方都可以少缴税。财政部解释,不是选举利多,而是要吸引外籍人士来台,韩国目前的做法免税,瑞典只以七成五的薪资课征所得税。

行政院通过“吸引外籍专业人士来台工作的友善措施”,没有住满一百八十三天的外国专业人士,各项所得扣缴率考虑拉平到百分之二十,扣缴率大幅降低;住满一百八十三天的,本人和眷属来回旅费、搬家费、水电瓦斯费、清洁费、电话费、租金、租赁修缮费、以及子女奖学金等,都要由企业主付支,列为营利事业的费用,而不是外籍专业人士的所得,两方都可以少缴一些税。

财政部最近就会发解释函,不过,税收损失多少?还要再评估。财政部官员说,应该不到经建会估计的十亿元,因为只有符合经济部和国科会的相关标准才可以引用,而且,外籍人士的相关费用,未必企业主都会全部买单,必须外籍人士有一定的贡献度,企业主才愿意让外籍人士实报实销。

财政部强调,这不是选举前的利多,而是要吸引优秀的外籍人士到台湾,韩国目前的做法是五年都免税,瑞典只以百分之七十五的所得,课征所得税,芬兰对外籍专业人士课征的最高边际税率是百分之三十五,几乎是一般纳税人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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