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丰:不能让童工案这么不了了之

孙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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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日讯】从性质上说,在人身侵犯的野蛮和残忍程度上童奴案并不亚于“6.4”屠杀。当然“6.4”镇压具有示范和先导的作用,它的严重性不仅是死了很多人,而且摧毁了人类伦理。屠杀一旦发生,人心便是:政权可以一不高兴就杀人,还有什么行为能算得上是罪恶呢?还有什么事是不可以干的呢?什么行为才能算得上伤天害理呢?

心灵的标准没有了!

只要有功利于己,都可以干,不论采用什么手段──这就是伦理的沦丧。

所以说邓小平的最大罪恶乃是扫荡了中华伦理。屠杀令一下,整个民族的腐败和政权向黑社会沦陷就势不可挽。不管下达屠杀令的邓小平意识到没有,枪声一响就不再有理可论。无论人想干什么,在实施前都有个怎么去干的自问,这就是伦理。国家杀人作为事实发生后,发财心切的人自然就泛起:国家都不拿杀人当回事,我又何须尊理讲理呢?这就是“6.4”镇压的后果──摧毁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所建立的心理依凭。邓小平最不可饶恕的罪行就是瓦解了民族得以存身立命的心灵依托,解体了维系我们的文化。

如果“6.4”杀人符合人类伦理,那邓琳、邓榕又何须喊叫呢?什么集体决定、责任不能让一个人承担?……既然屠杀是对的,还怕承担吗?只有邓淋、邓榕的心先已判定了他爹的行为是罪行,才有推卸的必要和努力──这才是此地无银!邓小平自己已坦然承认他的行为是犯罪,否则他不会在还没杀人时就为杀人做下辩护,造下理由:6月2日上午他与李先念、彭真、杨尚昆、薄一波、王震、李鹏、乔石、姚依林开会时说:“我们不在乎别人说我们什么……”,试问事情还没发生,他怎么知道别人要说他呢?他怎么知道“这说”是对他作出屠夫的谴责呢?这证明这里的邓小平不自觉流露出自然人格,与常人一样认定他将采取的杀人手段是野兽行径。只是他的党人格占了上风,他才“别国的社会制度我们管不了”(暗含:不能去杀),可中国的事他能管了,他就不管别国人谴不谴责,非杀不可了。邓小平的自然人格都承认了他的党人格是犯罪,又哪有邓琳、邓榕撇清的份?

从人权上说,山西砖窖童奴案在性质上比“6.4”屠杀更惨忍、更野蛮,因为这是些儿童。我们无法想像:那些非法窖主、包工头、打手,还有让人不能容忍的倒卖童工的员警和劳动监察干部,他们谁没有孩子吗?他们的心是肉的、还是狼的?那是些从八到13岁的孩子呀,稚嫩得一掐一包水,且不说繁重的劳动,他们连起码的行为能力都不具备,还处在受监护的地位,是什么都不懂的娃娃呀,狼心狗肺的家伙们怎么能忍心来糟蹋、甚至杀死这些弱不禁风的幼苗?他们怎么下得去手呢?这是我怎么想也想不通的。须知:18年前在天安门广场上争取民主的(无论是学生还是市民)却都是有行为能力并能对自已负起责任的成人。

因此孙丰说:山西童奴案的性质比“6.4”惨案更加野蛮和血腥,更耸人听闻!更严重的问题是它存在了十年,十年呀!国府领导人民抗击日寇也才用了八年!野兽的“731部队”也不过如此,可那是另一个民族对别民族的蹂躏,山西童奴案却是我们本民族中的败类对我们自己孩子的罪孽,他们怎么能下得了手呢!这帮畜生!多少孩子永远地离开了世界!罪孽的共产主义!

更让人不能容忍的是:山西童奴案不是没暴露、没揭发,请看:

1、“山西黑窑十年前就被曝光”;
2、“陈建教,人称‘小黑脸’,一个带着侠士色彩的传奇汉子,国务院授予的全国先进工作者,湖南省第八、九、十届人大代表,2005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他曾经卧底京城黑工地,救出大批被困的民工,也曾经卧底长途车,一手掌握了长途车上犯罪分子的底细,然后推动多省力量进行毁灭性打击。”

胡锦涛还有什么脸跑香港去臭摆?温家宝还有什么脸整天哭鼻子抹泪出洋相?!山西从十年前就发生拐骗黑奴下窑的案子,如果共产党政权真有一点良知能让它发展到今天这种绑架、贩卖一条龙的程度吗?这个事实证明了:共产党政权已不是管理国家,它的官员忙着搜刮民脂民膏,政权为自己的腐朽所致与民众的对立尖锐到残酷镇压都已无用的地步,因而导致了它内部的分裂与冲突,使政令废弛,难出中南海。因共产政权已陷于崩溃前的挣扎,它实际上早已无力施政,以99年南联盟使馆炸案和法轮功镇压为界,这个政权就不再履行社会职能,其主要的功能都用在对崩溃的防备和堵截上,它的党系统和政府方面的社会职能系统都只用在对人的控制和对付事变上,政权的功能全处在被动的地位,被对垮台和受审的恐惧所制约,根本没有心思也没有余力来实施正常的国家管理。即使初闻童奴案曾引起愤怒与震惊,产生过有所作为的冲幼,但丑闻进一步曝光所可能引发的震动立刻就使他们恐惧了,退缩了。就只有死盯盯地弱化事态的程度和性质,以掩饰内心的恐惧和避免引发火山爆发。

许多人直指胡、温,呼吁追究他们渎职罪,不作为罪,这是理所当然的,试问世界上哪个国家发生了这种案件总统能够继续坐下去?还有人提出这是制度问题,其实仍旧没有击中要言,这一案件的本质应是──

共产主义政权的性质所决定!

所谓政权的性质也就是政权对什么负责的问题。共产政权以实现共产主义理念为最终目标,是对制度负责,这就是它的性质。可是人是已有性质的,人来到世界并且活着是为它的先验性质所使然,一切物质所能实现的只能是自身的性质,人怎么能放弃生命性去服从共产主义呢?要让人享受到自由就只有废止共产主义。而要想共产不被废弃就只有牺牲人去对主义负起责任。胡锦涛是个不思维而被成见束缚死了的人,这些思想他是根本无法理解的。他的全部活动都是在对政权负责,以政权不丢在他手里为最高责任,即便案子初露时闪过一刹那的愤怒也立马因不是他要负的责任而松弛。所以:“22日,中国劳动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工作组召开新闻发布会,宣称山西打击黑砖窑专项行动已解救农民工359人、童工(包括待确认年龄的)共21人。可是,400个呼救的家长只有二人领回了他们的孩子,有父母出面求救有名有姓的孩子就有1,000多人仍然不知下落”。

即使“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纪检组长张鸣起一行,亲临山西省洪洞县一个黑砖场视察,到了现场却发现,那些包身工、奴童竟不见了,八名痴呆者也不知去向,而他们所居住的黑屋也被身份不明者‘毁尸灭迹’,现场只留下一堆瓦砾,连那六条众所周知的凶猛的狼犬也一条都不见了。头一天才去过黑砖场调查的县干部说:‘昨天来时还是好好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一切都是在‘惊动了胡、温’并下了‘严查’命令之后发生的……”。胡锦涛们也不为所动,因为在他看来,死再多的孩子也不会动摇他的政权,但异见人士和卫权活动直接对着的就是政权。他们最初的震怒有可能是真的,但那仅仅是一刹那,跟上的活动就只是装装样子了,他们不敢实也不敢真,一求真一务实共产党就不仅得玩完,而且他们全得受审判。

山西童奴案为什么追查不力?就因他们怕真相暴露于光天下,怕人民追究他们的责任,怕一旦玩完自己被押上审判台。

基于上述:海外民运应有所作为,我们不能让国内的父老失望,良心也不许我们麻木下去,与其互相攻击抓线人倒还不如把精力用在对胡锦涛政权的谴责上,童奴案不是一件小事情,无论规模和惨忍程度都超过了“6.4”,而且就在共产党的咽喉七寸上,现在不是发掘而是在深度上穷追的时机,我们自己吃的苦已经够多了,不能再看着这些全无招架之力的孩子在狼口里挣扎。我也来求求大家,千万别放过!国内的蓝丝带行动受到了阻挠,我们海外的人士不接这个火把孩子们靠谁去?

97年,看了一则报导:一位30多岁的母亲在地里劳作,把两个女儿放在地头的摇篮里,谁知上来一只母狼,这位母亲为了女儿就赤手空拳的与母狼搏斗,她的脸(腮)被狼抓去,肩胛被狼撕开,露着骨头,手被狼咬断,她一边喊,一边斗,就是拖着狼不松手,直到人们上来把狼打死。这就是母爱,让我们这些披了“6.4”光环的还活着的父辈为还处在狼口里的孩子们呼喊吧!救救他们!救救中华!

我们都来学习这位田亲,学习河南电视台记者付振中先生,与共产恶狼势不两立,一定要斗垮它审判它!

对共产恶狼只有一个方针:坚决地打倒!审判!

上吧!朋友们和同志们!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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