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濠前主席被控詐騙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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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5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7月25日報導)廉署起訴鈞濠集團前主席曾煒麟等6人,涉嫌串謀詐騙,今早提堂,案件押後至10月25日再提堂。

6名被告獲准保釋,但為防棄保潛逃,各人要交出旅遊證件,不能離開香港。

6被告為﹕曾煒麟(48歲),鈞濠前主席;郭慧玟(46歲,曾氏妻子),鈞濠前執董;李大鵬(55歲),溢億有限公司前代表;鄭啟明(60歲),美建集團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李國祥(46歲),美建執行董事;黃偉光(49歲),美建獨立非執行董事。

6人各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名,而曾煒麟另被控一項串謀發表虛假陳述罪名。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調查發現,溢億曾與一間內地公司達成協議組成一間合營公司,在重慶巿發展燃氣管道業務。鈞濠其後收購溢億在有關合營公司的股權,而美建為另一間上巿公司,就收購上述合營公司擔任鈞濠的財務顧問。

其中一項控罪指出,曾煒麟、郭慧玟及李大鵬於02年2至9月期間,涉嫌與其他人物串謀詐騙鈞濠的股東及聯交所職員,涉嫌偽稱在一項於重慶巿發展及建設燃氣管道的業務上確有收購股權的意圖,並訛稱收購代價為3.15億股新發行的鈞濠股票,將會發給宣稱是賣方的人,從而致使聯交所職員相信該宣稱是收購的項目將會或已遵照上巿規則辦理,致使鈞濠發行該等新股。

另一項控罪指曾煒麟、郭慧玟、鄭明、李國祥及黃偉光於03年3月至8月期間,涉嫌與另一人串謀詐騙鈞濠的股東及聯交所職員,偽稱鈞濠在上述合營公司的股權確有出售予另一公司Logistic China Enterprises Limited,致使聯交所職員不再對該合營公司提出疑問,誘使鈞濠股東相信債權真的有轉讓予Logistic,代價為3200萬元。

餘下一項控罪指曾煒麟於02年4至6月期間,涉嫌與其他人串謀並於同年6月4日發表一份虛假公開宣告,偽稱上述合營公司的公平巿值為1.0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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