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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稅法 銀行放貸成數恐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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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銀行的房貸成數未來恐將再度降低,有鑑於自今年起,地價稅、房屋稅等稅收,也將納入優先於一切債權與抵押權的名單,為避免未來債權受到侵蝕,銀行公會昨日建議,銀行業者在放款時,可先將稅收金額扣除,避免未來房貸戶欠稅造成損失。

稅捐稽徵法在今年1月12日修訂,該法第六條規定,「稅捐之徵收,優先於普通債權。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之徵收,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這項修訂的變動在於,原本「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的稅收內容僅有「增值稅」,但今年進一步擴增至「地價稅」及「房屋稅」。

銀行業者擔心,雖然地價稅與房屋稅每年開徵,但納稅義務人是否欠稅,除了稅捐機關外,銀行根本無法透過任何機制全面掌握,造成資訊不透明。

現行房屋稅條例又規定,只要納稅人滯繳超過30天,就可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但此類稅捐受到「優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的保障,恐怕造成平常稅捐機關「積壓不送」,等到銀行強制執行時,才跳出來主張五年核課期未繳,要求拍賣金額優先還稅款,造成銀行嚴重虧損。

為因應今年「稅捐稽徵法」的變化,銀行公會昨日以臨時討論案進行討論,在歸納各銀行的意見後建議,各銀行除了在民眾申辦不動產抵押借款時,要求出示近幾年的房屋稅、地價稅完稅證明外,考量房貸為中長期借款,每年要求檢視民眾的繳稅紀錄有困難。

因此,建議各銀行,得以最近年度房屋稅及地價稅的核課金額為基礎,估算應納稅額一定倍數的金額,在鑑估值中直接扣除,以覈實計算放款值。

不過,這也就意味著,銀行未來對房貸放款成數,恐怕又會繼續降低,造成銀行、房貸戶的雙重損失。對此,銀行公會昨日建議,由主管機關轉請稅捐機關,比照公路監理單位建置「公路監理加值網」,公告車輛欠稅或罰金的相關資訊方式,將相關房屋稅、地價稅未按時繳納的資訊於網站公告,或報送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檔,以避免債權銀行處於資訊不透明的狀態中,影響承做房貸業務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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