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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住宅土增稅優惠限制 各界意見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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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三十日電)財政部下午舉辦「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地優惠稅率改革公聽會」,財政學者多建議量能課稅,以「金額」限制;地政學者認為應該以「面積」作為限制;地方縣政府代表多不贊成土增稅優惠再放寬。至於要有哪些限制條件,財政部尚未有定論。財政部長何志欽則認為,以時間來限制較客觀。

行政院今年5月指示財政部針對土增稅優惠稅率不再限制一生一次,改朝向一生一屋。財政部今天邀集學者、地方政府、地政士等單位共同討論。

金融研訓院院長薛琦認為,全世界沒有土增稅,而是將納入資本所得,台灣課徵土增稅是值得思考。因為全世界都沒有課徵,所以這是不是一個不好的制度?需要思考一下。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稅系副教授黃耀輝指出,土增稅是出售土地有一生一次的優惠,但房屋只課徵交易所得,房屋稅比地價稅率高,房屋出售沒有優惠,設計上是有問題,因此,應該考量「量能課稅」,在金額上課稅,而不是依「面積」或居住年限。像美國和韓國是採定額定稅概念。

政治大學財政系教授曾巨威直指,土增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單一拿出來檢討,脫離財改會共識,而且是因為選舉的因素。如果因此影響稅收,不是一個好現象。

他表示,不能只從「一生一屋」來談,而是與土地稅法的第34條與35條一起談,如果是換屋需求,要這兩者一起談。年限則建議以7或8年。曾巨威也認為,應該以「定額免稅」方式簡化作法,不必考慮重購問題。

不過,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顏愛靜認為,應該以「面積」及持有年限做限制,對於金額作限制,她則持保守態度。

另外,彰化縣政府代表認為,土地增值稅是地方稅的第一大稅,占其稅收的三成。租稅改革對於地方稅只有減少,沒有增加,造成地方財政困難。

桃園縣政府代表也指出,這幾年來中央政府一直在減稅,一年稅收減少新台幣60億元,現在「大家在比窮」,有些縣市甚至領不到薪水。稅制改革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不過,地政士公會則贊同修法。

何志欽認為,以時間作為限制是老小咸宜,時間是比較客觀的標準,至於以時間加上面積,或時間加上金額作為限制還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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