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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陸委會:兩名中國劫機犯已從馬祖專案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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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淳良台北十四日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今天指出,中國劫機犯楊明德、林文強兩人上午在馬祖福澳碼頭,以專案方式由海峽交流基金會會同台灣紅十字會總會與中國方面順利完成劫機犯交接及遣返工作。


民國八十八年襲擊並挾持前海基會副秘書長詹志宏的中國劫機犯楊明德、林文強,十四日上午在警方嚴密戒護下於馬祖南竿由中國大陸「海峽號」押解遣返。圖為林文強在刑警戒護下由中國公安核對身分。//中央社

陸委會說,劫機行為是萬國公罪,中國劫機犯楊明德、林文強分別於民國八十二年、八十三年劫持航空客機來台,經法院判決確定並於服刑假釋後,原訂於八十八年二月專案遣返回中國大陸。

由於楊明德、林文強於前運金門途中傷害台灣方面執行人員,未能如期遣返,其犯行復經法院判決確定,該兩人已於今年分別服刑及假釋期滿,並於收容所等待遣返。而基於人道、安全、便利原則及兩岸兩會以往協商劫機犯議題所獲共識,陸委會特以專案方式,授權海基會完成遣返交接工作。

陸委會表示,自民國八十二年至八十七年間,中國大陸地區人民涉嫌劫持民用航空器來台案件共十三件,合計十八人,台灣方面曾分別於八十六年、八十八年及九十年將服刑假釋的中國劫機犯專案遣返,截至本次遣返後,已遣回十七人,目前僅餘一人在監服刑。

陸委會指出,兩岸海基、海協兩會對於劫機犯遣返等有關共同打擊犯罪議題,以往雖已歷經多次協商,惟迄今未達成協定,而兩岸交流至目前為止,犯罪態樣已從以往的海上漁事糾紛、偷渡及劫機犯,轉型到走私、刑事犯相互逃逸、跨境電話詐財等。

陸委會特別呼籲,希望中國方面能儘速就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議題進行協商,建構制度化的合作模式,才能有效打擊犯罪,確保兩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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