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圖:林賽·羅韓酒駕認罪 律師舉行記者會

被判坐牢1天社區服務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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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5日訊】貝弗利山,8月23日林賽·羅韓(Lindsay Lohan)的律師布萊爾·伯克(Blair Berk)舉行記者招待會,向媒體透露法庭對林賽的判決。

(圖片來源:Getty Images/2007年8月23日)


林賽·羅韓的律師Blair Berk


Blair Berk


Blair Berk


洛杉磯郡地區檢方代表Danette Meyers


Danette Meyers


Danette Meyers

今年兩度因酒駕被捕的女星林賽·羅韓,原被檢察官以7項輕罪罪名起訴,罪名包括喝酒並使用古柯鹼之後神智不清開車上路等。由於她主動認罪,透過律師與檢方交涉成功減少到五項,獲法院判處僅須坐牢一天。

洛杉磯郡地區檢方今天起訴21歲的林賽·羅韓。她今年5月與7月兩度發生酒駕事件,因此被以7項輕罪罪名起訴。這些罪名包括喝酒並且使用古柯鹼之後神智不清開車上路、血液酒精濃度超過0.08標準值還違法開車、不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在路上任意亂開車等。

由於這位女星主動認罪,透過律師今天與檢方達成減輕刑責的協定,洛杉磯郡高等法院法官下午判決,林賽·羅韓僅須入獄服刑1天、社區勞動服務10天、3年緩刑。

另外,法官也裁定這位女星必須接受爲期1年半的戒酒輔導課程,還有要花3天的時間參加由法醫單位舉辦的課程,去太平間參觀並且與酒駕事件受害者面對面座談。

目前她正在猶他州一處戒酒中心參加輔導,今天全權委託律師代表出席與檢方交涉。原本檢方起訴7項罪名,到了下午已經減少到5項。

對於使用古柯鹼後神智不清開車的兩項罪名,她都透過律師向法官主動坦承“有罪”,血液酒精濃度超過0.08標準值還開車上路的兩項罪名則提出“不抗辯”。對於不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在路上任意亂開車罪名也同樣不抗辯。

林賽·羅韓今天下午透過發言人發表聲明:「我已經瞭解到,我的人生因爲毒癮與酒癮,已經變得完全無法控制」。

她也寫道,自己做出一些事情現在想起來覺得很丟臉。她知道自己犯了法,她說:「今天我決定爲此負起責任」。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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