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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首創與民間合資設開發公司 推都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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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方旭台北七日電)繼宣佈台北市在年底前將分區、分階段釋放三千公頃容積,以推動都市更新,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上午進一步宣佈,台北市將創全國首例,在年底前成立公民營合資的都市更新開發公司,首波鎖定大同、萬華區等建商介入意願低,卻有更新急迫性的老舊地區,展開大規模都市更新開發。

他指出,已責成北市都市發展局主政,負責規劃、成立都市更新開發公司,更希望公司在年底成立時,就能有幾個具體標的在推動,除了大同、萬華區等老舊社區外,包括北市分佈最廣、民間業者認為誘因不足而無法更新的四、五層樓公寓,以及大面積公有土地,卻遲遲未能推動更新的地區,都是開發首要目標。

郝龍斌表示,目前規劃初期實收資本額新台幣兩億元,其中市府出資百分之四十,其餘股份以公開徵選方式招募。股東募集對象設定方面,考量都市更新專業與資金運用,設定以與推動都市更新相關業別包括營造業、金融及保險業、不動產業及土地開發相關專業及技術服務業等,透過公開徵選方式募集股東,並引進主力經營團隊,強化公司運作,以提升都市更新效率。

市府秘書長李述德說明,一般民間都市獲利率約百分之十二以上,旦台北市推動的都市更新開發公司主要是為了配合市府都市更新政策,尋求的是合理利潤,民間業者也會將其視為長期投資的一種管道,不會影響到一般業務,所以市府對招募民間資金很有信心。

郝龍斌也說,因為有公部門作為後盾,政府公信力將是最大的隱形資產,一方面因為是以配合市府的開發政策和公共利益為前提,並且運作透明,可以提升所有原住戶的信任感,有利於意願整合;另一方面每個案子都會依建築、都市計畫和都市更新法令規章規劃,必然會大幅減少審查的不確定性。

郝龍斌今天在市政會議結束後做此宣布,他也指出,相關制度在美國、香港、日本、英國,都已經有許多成功的先例;因此市府才會決定由政府主導,匯集民間的專業和資金,一起成立台北市的都市更新開發公司,協助市府推動策略發展地區都市更新工作。

他也說,北市都市更新成果有限,到上個月底,核定實施更新案不過三十九案,僅七案興建完成,除容積獎勵誘因不足外,也遇到住戶對開發業者不信任、業者和個別住戶協議條件不透明,容積獎勵額度不確定的「三不」問題,所以才決定推動都更開發公司予以解決。

郝龍斌強調,開發公司不是與民爭利,是為市民提供更多元化的都市更新管道,只要市府能在老舊市區盡快做出一些範例,未來民間業者有例可援,將減少與住戶協議的困難,一定會讓台北市更新腳步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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