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於軾:國富國窮-制度和中國的經濟改革

——制度和中國的經濟改革

茅於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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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0日訊】改革之後的三十年,是非常了不起的三十年。大家知道我是研究經濟學的。經濟學解決什麼問題呢?就是解決在一定的資源條件下,我們怎麼能夠創造更多的財富。這個問題非常重要,全世界還有很多窮人,包括中國。解決窮人的問題有兩個辦法,第一個是增加財富的創造,第二個是合理財富的分配,除此之外都是不能解決問題的。首先要有財富的創造,否則大家爭來爭去,你多得一點我就少得一點,這個社會就搞不好。我們這三十年確實做到了這一點,現在的財富從可比價值來說增加了13倍,現在的生活也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從這個角度來看,這三十年改革真的是了不起。我們千萬不要把過去走的這一段路看錯了。當然,我們也有問題、有矛盾,還有很大的風險,但如果我們能夠堅持改革開放,再有三十年,甚至再有二十年,中國就能夠真正變成一個發達國家。現在我們很複雜,一方面很富,一方面又很窮,一方面很先進,一方面又很落後。這些矛盾的解決,需要我們全國人民有耐心、有理智,懂得過去這三十年我們是怎麼過來的,然後安排好我們將來這二三十年。中國的復興,這是一個非常難得的機會。
  
確立自由交換制度保證了改革的成功
  
我們這三十年改革的成功需要總結。我在十年前(1998年)就提出了一個問題:為什麼幹同樣的活,在美國拿的錢多、生活得好,而在中國拿的錢就少、生活得就差呢?為什麼窮國和富國同樣的勞動,得到的報酬不同呢?如果說勞動是價值的源泉,那麼同樣的勞動就是同樣的價值嘛!這實際上就是經濟學想要解決的問題,也就是我今天要分析的問題。這個問題的核心是財富是怎麼創造出來的。是不是勞動就可以創造財富呢?顯然不是,否則美國和中國就應該是同樣的勞動、同樣的收入,可見有很多別的因素在其中起作用。我們改革三十年之所以成功,就是把這些因素抓住了。
  
財富是怎麼創造出來的?有一個最簡單的經濟學道理,那就是交換創造財富。
  
我經常舉這樣一個例子:我有100根香蕉,你有100個蘋果,但我也喜歡吃蘋果,你也想吃香蕉。我就用我的香蕉換你的蘋果,一根香蕉換一個蘋果,我就變成99根香蕉加1個蘋果,我們兩個人加起來還是100根香蕉、100個蘋果,但我的財富增加了,你的財富也增加了,何以見得呢?我這99根香蕉加1個蘋果,這1個蘋果的價值是超過1根香蕉的,我是用1根香蕉換來1個蘋果的,但換來的這個蘋果不只值一根香蕉,要不然我幹嗎跟你換呢?或者說有一個人再拿一根香蕉想把我這唯一的蘋果換回去,我不會幹,你拿兩根香蕉我也不干,因為我的香蕉很多嘛。也許你拿了5根香蕉,我勉勉強強給你這個蘋果。這證明我這個蘋果值 5根香蕉,交換以前是100根香蕉,交換以後變成了104根香蕉,而且你也賺了。
  
這個例子說明,如果兩個人都同意交換,那就證明這個交換對雙方都有好處,它不會損害任何一方,因為損害一方的交換是不會同意的。所以凡是能夠達成協議的交換,必定是雙方同意的。雙方同意就是對雙方有好處,對雙方都有好處,那就說明有財富的創造。所以要鼓勵交換,消滅一切對交換的障礙,敞開所有交換的自由。我們改革三十年的成功就在這裡。而改革之前是不讓交換的,也就把所有創造財富的路都統統堵死了。
  
一個雙方平等、自願的交換一定創造財富,而且這個財富是雙方都在創造的。全世界有很多窮國,他們為什麼窮呢?就是沒有一個平等、自願、自由的環境。就拿中國來說,我們在改革之前,又沒有平等又沒有自由,還做什麼買賣啊?我們現在從事交換的人不那麼紳士,有一些小人見利忘義,這是我們的大問題。在發達國家,都是紳士進行交換,大家很尊重對方,很守規矩、守信用,不胡來,這樣一個商業環境財富就創造出來了。為什麼美國人賺的錢多、中國人賺的錢少呢?這是一個根本原因。
  
交換創造財富,有一個很重要的道理,就是一個商品之所以能夠交換,從一方轉手到另一方,一定是賣方對這個商品的估價低,而買方對這個商品的估價高。所有的買賣,都是從低價值估價的人手裡轉移到高價值估價的人手裡,絕對不是等價交換,等價幹嗎還要交換呢?一個社會財富的創造,就是因為各自優勢的發揮,有分工,而且這個分工是發揮優勢的分工。計劃經濟毛病在哪兒呢?計劃經濟也是有分工的,但不發揮優勢,搞不清楚誰的優勢是什麼。現在搞清楚了,因為現在有價格在,幹什麼都要錢,你就有優勢。有了價格,分工就不會錯了。所以我們要看到價格的重要性,這是非常深刻的道理。
  
可是,市場經濟制度不是一個簡單的交換,它有很多制度性的保障,沒有這些保障交換是很不可靠的。什麼保障呢?第一是產權的保障,所有權的保障,我的財產不會隨便被剝削了、被轉移了、被剝奪了。這一點太重要了,過去我們在這些方面犯了錯誤,剝奪了某些人的所有權,現在還有很多國家在繼續犯這種錯誤。認為有錢的人就是剝削,就有理由去剝奪他,這是非常危險的。當然有錢人也要分情況,有的是靠貪污腐化來的,靠權錢交易來的,這又當別論了,他是沒有財富創造的。我們中國的特點不是財富的轉移,大家千萬要注意這一點,我們是財富的創造。對於交換的認識已經確立,但這個問題不能說徹底解決了,政府還在經常幹預普通人的交換。比如馬路上擺一個攤,城管就來驅趕了。馬路上擺攤,是在創造財富啊。為自己賺了一口飯,也為消費者提供了方便,對社會大有好處。當然可能妨礙了交通,或者破壞了環境,需要加強管理,但不能禁止他們。要飯的不創造財富,而是財富的轉移。這種財富的轉移,我覺得是很合理的,給有困難的人一點幫助是有好處的。但貪污腐化、剝削,那當然是不好。要講什麼是剝削,有沒有剝削,我有一句話,「不是平等自由的交換就是剝削」。比如說拖欠工資、剋扣工資、違反勞動法、加班加點不給錢,或者沒有加班額外的補助,或者是工作場地非常不安全等等,這些就是剝削。沒有這些問題,不可能會有剝削,你剝削我,我找一個不剝削的人去。市場是充分自由的、競爭的,那就不可能有剝削。
  
改革就是為了提高生產和消費的效率
  
下面我說一說財富消費和財富生產過程中所有者的利害關係問題。
  
先說一說消費。我們花錢有四種情況:一是自己的錢為自己花,二是自己的錢為別人花,三是別人的錢為自己花,四是別人的錢為別人花。顯然第一種情況是效率最高的,不會出問題。其他三種情況都會有問題。自己的錢為別人花,省是省了,但用處可能不對。別人的錢為自己花,用處可能是對的,但不會省。別人的錢為別人花,那就更不用說了。全國人民創造的財富都要花掉的,要讓它花得有效,就必須是儘可能變成自己的錢為自己花,不要拐彎抹角讓別人為自己花錢。
  
我們以此進行分析,來看看改革以前和改革以後的變化。
  
改革以前,很多錢都是別人為別人花,即公有制。比如拿蓋房子來說,國家要蓋一些房子,計劃部門設定一個計劃,錢也撥了,這個錢就是別人的錢為別人花,計劃部門控制這個錢,這個錢是誰的錢呢?是國家的錢。這個錢為誰花呢?為老百姓花。房建出來,不一定很適用,也不一定滿足消費者的需要,因為是別人的錢為別人花。現在我們買房是自己的錢為自己花,所以對質量就有監督了,房子不好我就不買了。再舉一個例子,義務教育也是別人的錢為別人花。給你一個什麼學校,你就上一個什麼學校,你對學校不滿意也沒有辦法,因為這個錢是別人花的,別人做決定。現在出現了一個新的辦法,就是讓教育的錢變成自己為自己花錢,即把國家的教育經費變成教育券,孩子的家長可以持券選擇學校,這樣學校就有競爭了,辦得不好,人家就不來你這裡了。
  
花錢的四種情況是美國的一個經濟學家提出來的,我受他的啟發,也提出了生產方面的四種情況,即用誰的勞動為誰賺錢:用自己的勞動為自己賺錢,用別人的勞動為自己賺錢,用自己的勞動為別人賺錢,用別人的勞動為別人賺錢。
  
用自己的勞動為自己賺錢,最典型的就是馬路上的小攤,他們一定很努力,不會偷懶,不會貪污——都是自己的錢,沒有辦法貪污。他也不能降低質量,因為有競爭。他只有一個辦法,就是降低成本、增加勞動時間。獨資企業和個體戶都屬於這種情況,也是最有效的,不需要監督。
  
用自己的勞動為別人賺錢,最典型的就是義務勞動。改革開放之前,人們的勞動就等於義務勞動,你的勞動是為別人的,你的勞動成果自己看不到,全國變成了一個義務勞動的國家。你說好得了嗎?
  
用別人的勞動為自己賺錢,就是老闆請人打工,打工的人是為老闆賺錢的,而老闆則要監督打工的,這裡就隔了一層。民營經濟的老闆就要解決這個問題,現在有一些辦法,讓總經理或者每一個員工關心企業的利益,比如說給他一點股票。
  
用別人的勞動為別人賺錢,國營企業就是如此。國營企業是國家的,雇了一批打工的,讓這些打工的好好幹,但賺的錢不是總經理或者廠長的,而是國家的。在這種情況下,就不太關心勞動的效果,改革後把國營企業大部分都改成私營了,生產效率就得到了提高。生產效率的提高,是靠著改變誰的勞動為誰賺錢這個最基本的關係。
  
我們的改革就是要使得生產、消費都是有效的。怎樣有效呢?簡單一句話,儘量私有化,消費也要私有化,生產也要私有化。當然,完全私有化是不可能的。
  
我們要爭取的是一個沒有特權的社會
  
最後,我想談一談關於改革開放的前景問題。我們現在還有什麼樣的問題需要解決。
  
我覺得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森說的一句話,「自由就是發展。」怎麼發展?給老百姓自由就得到了發展。給人創造的自由、給人選擇的自由。但我在這裡要補充一句,什麼是自由啊?是不是你想幹什麼就干什麼呢?顯然不是,如果大家都為所欲為,那就糟糕了。一個社會好不好,一方面要看大家有沒有自由,自由就是發展,另一方面,也要看大家對自己的自由有沒有約束,這兩點缺一不可。只有自由,沒有約束,這個社會就亂了。過去的社會,一些人享有特權,可以為所欲為,可以侵犯你的自由。改革就是要徹底消滅這種特權。一個有特權的社會,就是一個沒有自由的社會。
  
這就又說到平等了。什麼是平等呢?每一個人的自由一樣多,沒有任何一個人的自由比別人的自由多,這就是平等。我們不能要求平等就是大家收入一樣,但每一個人的自由是一樣的。也就是說,每一個人的約束是相同的,你不能做的事大家都是不能做的,你能夠做的事大家都是能做的。因此,自由的另外一個定義,恰好不是為所欲為,而是每一個人約束自己不妨礙別人的自由,特別是對於那些有特權的人來講,你的自由就是以不妨礙別人的自由為限,你要約束自己。
  
我們說什麼是人權?說了半天,生存權、財產權、言論自由權等等,說到底就是沒有特權。什麼是人權?就是沒有特權,也是我們現在要爭取的一個前景。需要澄清一下的是,這裡的特權是與身份相聯繫的特權,即把職務權利變成個人權利。消滅了這種特權的社會就是一個民主和法治的社會。(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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