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什籲延續監聽通訊法 參院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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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6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泰特2008年1月25日國會報導) 布什總統呼籲國會通過一項法案,擴大並延續一項有關截收通訊的法律。這項法律將在2月1號失效。國會參議院正在審議有關法案。參議員們對有關立法中是否應當增加更多的公民自由保障的問題意見不一。

議員們在商討的是所謂的保護美國法,這項法案授權美國情報部門截收在美國的人跟外國的恐怖活動嫌疑人之間的電話和電子郵件。

*行政當局:挑戰未過期 法規應延續*

這一法律一個星期之後就要失效作廢。布什總統星期四發表聲明說,假如有關法律到時候不能延續,美國政府對新的威脅迅速做出反應的能力就會受到削弱。

切尼副總統星期三也發表了類似的評論:“進行反恐戰爭是一項長期的事業,需要長期的制度變革。在過去的六個月裡,美國所面臨的挑戰並沒有過期,也不會很快過期。我們不應當制定一些好像威脅就要過去的法律。”

白宮希望國會通過新的法律,其中包括一條給那些與情報部門合作截聽通訊的電話公司法律保護,使它們不會受到起訴。目前,這些電話公司面臨幾十起起訴。原告指控電話公司違反了美國現行的有關截收通訊的法律。

*參議員的兩派主張*

但是,這個問題在參議院多數黨民主黨內引起分歧。最近剛剛放棄競爭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提名的來自康涅狄格州的多德參議員表示,他堅決反對給任何給電話公司豁免權的法案。

“我堅決反對這一點。我將利用作為參議員所擁有的一切手段阻止這一點變成具有追溯力的豁免法律。”

來自佛羅里達州的民主黨參議員納爾遜則表示贊同白宮的觀點:“我們到頭來不得不需要電訊公司的合作。這些公司不應當為此蒙受荒謬的法律訴訟的威脅。”

其他民主黨參議員則希望在新的法案中規定更多的公民自由保障,其中包括增加一個條款,准許特別情報法庭審核政府提出的截收通訊的要求。

來自馬薩諸塞州的肯尼迪參議員說:“這項法案沒能保護美國人的憲法權力以及基本自由。”

但是,很多參議員表示,規定政府必須徵詢法院批准才能截收通訊將妨礙政府追蹤恐怖份子的能力。

來自西維吉尼亞州的洛克菲勒參議員是參議院情報委員會的主席。

“這種規定難以實行,會給情報部門的情報收集活動製造出很多的空白,而且不會顯著地改善對美國人隱私權的保護。”

情報委員會的資深共和黨參議員、來自密蘇里州的邦德說,現有的有關截收通訊的法律沒有必要修改:

“這項法律給予了情報部門所需要的授權,情報部門現在需要、並且在將來的6年裡需要這些授權保護我們的國家。”

參議院計劃下個星期一就此進行投票表決。假如參議院通過有關法案,參議院的法案就要跟眾議院通過的法案進行匯總平衡。眾議院的法案不包括對電話公司的法律訴訟豁免,並將增加對政府情報收集活動的監督。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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