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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糧署:每年檳榔廢園轉作至少一百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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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錫璋中興新村八日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決定積極輔導檳榔廢園轉作,農委會農糧署說,今年起每年輔導轉作的目標是一百公頃;2013年起擴大為兩百公頃,每公頃廢園補助新台幣十五萬元。

農糧署說,檳榔對國民健康、環境整潔及水土保持都有不良影響,農委會將設法減少檳榔種植面積,並特別訂定「檳榔園廢園、轉作作業規範」,自今年起積極輔導檳榔廢園轉作,開始輔導有意願辦理廢園轉作的農民,向土地所在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農糧署指出,目前台灣的檳榔種植面積約五萬公頃,主要分布於屏東、南投、嘉義、花蓮及台東等地區,農委會今年起至2012年,每年輔導廢園轉作的檳榔目標為一百公頃;2013年起,目標則提高為兩百公頃。

在廢園轉作補助方面,農糧署指出,檳榔廢園者每公頃補助廢園費十五萬元;廢園後辦理轉作無產銷失衡之虞作物者,另補助所需種苗費二分之一,每公頃最高補助五萬元。但自然荒廢未砍除者及今年起種植者,不予納入計畫補助。

農糧署強調,經補助廢園的檳榔園,五年內不得再種植檳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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