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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機場免稅店經營權限長 交部:廠商投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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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十六日電)昇恆昌公司昨天遭檢方搜索,昇恆昌今天聲明表示,檢方調查事件與公司經營業務完全無關。交通部也表示,桃園機場第二航廈免稅店招商案政府零出資、零補貼,廠商投資金額高,因此契約期限訂為十二年,目前檢視招標程序並無問題,檢方也沒有要求提供資料。

交通部次長張邱春上午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答復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李鴻鈞質詢表示,昇恆昌於2006年取得桃園機場第二航廈C區免稅店經營權,交通部目前檢視招標程序完備,未來如有需要,會配合檢調偵辦工作。

交通部民航局長李龍文下午指出,2006年桃園機場二航廈C區和D區免稅店招商各有昇恆昌、采盟、多禮和新東陽四家廠商投標,甄審項目有五大項;在權利金報價部分,取得C區最優申請人資格的昇恆昌報價為百分之十八營業額,取得D區經營權的采盟公司,權利金報價為營業額的百分之十九。

張邱春表示,過去機場免稅店得標廠商不必負擔機場設施維護,因此經營權六年;現在根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招標,廠商要投資新台幣二十億元,提升機場設施,若仍分成六年攤提,金額太高,因此改為十二年。

李龍文指出,得標廠商要負責旅客諮詢服務台、網際網路服務、育嬰室、吸菸室、兒童遊戲區、文化藝廊等公共服務設施建置與維護,例如二航廈供旅客免費使用的Hello Kitty休息室就是得標廠商提供的設施。

李龍文指出,昇恆昌和采盟履約後的營業額都比預估金額高,實際繳交桃園國際航空站的權利金也相對增加。

民航局統計,2007年昇恆昌支付權利金二十億一千三百萬元,租金一億四千七百萬元;采盟支付權利金四億九千八百萬元,租金六千一百萬元,也就是兩航廈一年為國庫賺進二十七億元。

李龍文指出,高雄小港機場和桃園機場第一航廈免稅店將於明年下半年期滿,各航空站還在研擬招商文件,契約年限是否延長尚未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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