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3日訊】(大紀元記者王建明編譯報導)10月2日,紐約市房屋保護和發展局 (New York City Department of Housing Preservation and Development)向全市屋主發出通告要求房東按照紐約市法律為租客提供暖氣和熱水服務。
2008/09的「暖氣季節」已正式開始,並將於明年5月31日截止。按照紐約法律,如果室外氣溫低於華氏55度,屋內室溫從早晨6點到晚上10點必須達到華氏68度以上;如果室外氣溫低於40度,屋內室溫則必須達到華氏55度。
當局表示,如果任何租客遇到暖氣不足等問題,首先應該與該樓屋主或總管聯絡。如果暖氣不能夠如期恢復,公眾可致電311進行投訴。
房屋保護和發展局局長多諾芬表示:「我們希望讓所有居民知道他們在天氣寒冷時所擁有的權力,同時提醒屋主他們的義務。不聽勸告的房東將被控上法庭。去年本局在暖氣供應方面一共起訴了2,971名房東,並獲得了$1,869,671的罰款和強制維修費。」
2004年1月,紐約市長彭博簽署一項議案將違反暖氣與熱水法律的屋主罰款從每日$250提高到$500。如果問題仍然不解決,第二次罰款可達到每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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