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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髮皮膚過敏 北市衛生局籲染前皮膚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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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三日電)高姓民眾今年七月間向友人購買洗染精,使用後皮膚紅腫,臉部甚至腫如「豬頭」,經醫生診斷為「臉部血管性水腫」,住院六天。台北市議員簡余晏今天指出,高姓民眾使用的洗染精產品標示與申請核准字號不符;北市衛生局表示,已要求產品下架,並呼籲民眾在染髮前應先進行皮膚檢測。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副局長林秀亮說,根據歐盟抽檢的四十六件染髮劑商品,有二十七件出現人體過敏現象,顯示染髮造成人體過敏的機率很高。

林秀亮說,民眾體質會改變,過敏現象也會改變,她建議民眾盡可能不要染髮,若非染不可,可在染髮前先做皮膚測試,此外,頭皮受傷也不要染髮,避免讓化學藥品侵入人體。

她表示,民眾使用洗染精前,可先檢查包裝標示是否載明廠名、品名、許可證或核准字號、成分、用途、重量或容量、應刊載的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最重要的是「注意事項」。此外,也可比對「衛署粧輸字第號」、「衛署粧製字第號」、「衛署粧陸輸字第號」;字號後為六個數字。

林秀亮指出,北市衛生局今年二、三月間抽檢二十四件坊間染髮劑的產品標示,有十五不合格;衛生局除要求不合格業者下架或送法辦,今年度也將針對高風險、高違規的商品進行稽查。

高姓民眾上午在市議員簡余晏、陳建銘、李慶鋒陪同下,在市議會召開記者會。高姓民眾指出,他在七月間以新台幣一千五百元向友人購買洗染精,使用後皮膚紅腫,隔天臉部腫大如「豬頭」,經過醫師診斷為「臉部血管性水腫」,為此住院六天。

簡余晏指出,高姓民眾使用的洗染精送檢後,具殺菌劑的「過氧化氫」呈現陽性反應,因產品包裝標示的「妝製字第號」雖然屬實,但公司名稱與申請核准的公司名稱不符,主管機關應要求商品下架,並依法裁罰。

簡余晏表示,坊間的市場、網路都有販售洗染精,有的標榜含中藥,有的指稱「植物性護髮」,有的含工業用染劑,她要求市府編列經費,進行抽驗與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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