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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近兩百萬美元未凍結款捐給大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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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孫承武台北八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調查局長葉盛茂被控隱匿公文案,今天以證人身分傳喚前總統陳水扁說明。陳水扁指出,今年初獲悉瑞士海外資金遭凍結後,得知還有近兩百萬美元尚未被凍結,他便要求妻子吳淑珍將這筆錢全數捐給一位大老,作為台灣國際外交之用。

合議庭指出,今年初瑞士凍結兩千一百萬美元資金後,吳淑珍於二月二十一日、二十二日自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的Awento Limited帳戶匯出一百九十一萬八千四百七十三點四四美元,到高盛國際的AngaraEnterprises Group Limited及Foreverise InvestmentLimited兩個帳戶內,合議庭詢問陳水扁是否知情?

陳水扁表示,吳淑珍曾提到,海外資金主要是讓他在退休後作台灣國際外交及公共支出使用,還有近兩百萬美元並沒有被凍結,他立即要求將這筆錢全數捐出,並找到一位長期從事台灣國際外交的大老,將這筆錢匯到大老的四個帳戶內。

他說,由於法院召開的是公開審理庭,他不便交代大老的身分,但他在八月十四日召開記者會後,曾告訴許多親近的朋友,媒體也有報導過。

陳水扁表示,這位大老長期推動台灣外交事務,這筆錢事後如何流動?用在哪裡?只有大老清楚,他選擇信任大老。

至於法院質疑為何將資金匯往海外,而不能留在國內?陳水扁指出,由於資金並非他所處理,詳情必須問吳淑珍,但如果要從事國際外交及公共事務,國外若沒有錢,會有很多「不方便」,例如「建國基金」,便不適合在國內開戶。

合議庭指出,以常理而言,若有人海外資金被凍結後,立即將未凍結的資金轉到他人提供的帳戶內,看起來像是為了逃避被法律追查。

陳水扁表示,這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辦案機關要追查資金很容易,他不可能逃避追查。吳淑珍事後將全部資金捐出供公共之用,足以證明這些錢絕非為了自己的孩子。

陳水扁離開法院時表示,該筆未凍結近二百萬元美金,他分成三筆五十萬美金、一筆四十多萬美金,匯入一位不便具名大老提供的四個帳戶,作為推動台灣國際外交與公共事務;這筆錢決非有意隱匿,或移為個人之用,完全是公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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