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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食消費券大餅 零售業須創新促銷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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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2日電)政府發放消費券讓全民樂不可支,不過受限面額只有500元及200元兩種,市場人士認為,平均客單價不高的零售業不一定受惠,零售業需創新思考促銷手法,才能分食大餅。

政府預備明年1月黃曆新年前發放每人3600元消費券,成為近來全國上下熱烈討論的話題,也是金融風暴以來少見的好消息,普遍認為有助發揮「乘數效益」,擴大刺激經濟,甚至香港政府也打算跟進學習。

副總統蕭萬長這幾天在公開行程中不斷提到消費券普遍獲社會各界認同,並且定調為政府一連串短中長期振興經濟方案中的短期刺激經濟效益,等同為提振經濟景氣點一把火。

蕭萬長在「2008台灣企業獎」頒獎典禮中曾說,政府發放消費券並不是讓民眾隨便花錢就算了,而是一向仰賴外銷為主的台灣經濟面對全球金融海嘯,其他國家買氣也不振時,政府以消費券來點火,刺激內需經濟的成長,彌補外銷經濟的萎縮。

蕭萬長也在「2008台灣國際連鎖加盟展」開幕典禮中提及,消費券是短期刺激內需經濟的重要措施,將來消費券的使用大都是在連鎖、加盟的零售業商店,因此更需要零售業把好的產品銷售給消費者,零售業此時需要展現創新的服務和點子,這樣才能加速擺脫困境。

台灣連鎖暨加盟協會秘書長洪稚齡保持「樂觀消費,保守預估」的看法。她表示,發放消費券的立意非常好,但可惜決策過程過於匆促,許多措施若先諮詢專業人士,再多考量一點消費心理學,「乘數效益」會更好。

她說,消費券面額最小為200元,但為何國內零售業、便利店、速食店等民間業者過去發行的商品禮券大都是50元或100元,便利店甚至推出只要77元就能換購某種贈品,這些數字是如何訂出來的?意義何在?

洪稚齡說,其實這些數字就是長期統計所獲得大約的客單價數字,消費者去便利店買香菸、報紙、麵包、飲料、輕食等,很少超過100元,民眾拿到不能找零的200元消費券無法在便利店使用,除非是兩三人合購才有可能使用,但機率並不高。

消費者意外獲得3600元大禮,心裡開始產生想買一點稍微「奢華、有質感、偏中高價」的產品來慰勞自己最近的鬱悶,這當然是政府最希望發生的現象,但這些消費取向不同的產品不會出現在便利店、速食店。

因此最基層的零售業必需動腦筋、創新促銷點子,設法讓200元的消費券在基層零售業順利流通,才能分食這塊大餅,否則消費者仍然處於一般的小額消費,無法發揮更大的「乘數效益」,刺激消費的效果會打折。

至於政府需花上數億元發行消費券,洪稚齡說,若時間來得及,何不將消費券當成廣告平台,向企業公開這個超級難得的登廣告機會,如此便能平衡發行成本,企業趁機獲利便能再刺激經濟,形成良性循環。

資策會資訊市場情報中心 (MIC)專注「消費性電子領域」的資深產業分析師兼資深經理洪春暉表示,市面上有太多消費性電子產品的價位在3600元上下,他非常看好3C賣場分食這塊大餅的機率。

洪春暉舉例,市面上較便宜的衛星導航裝置GPS、行動播放多媒體影音的設備 (如MP3、PMD)、或DVD格式的光碟播放機、小家電、甚至1萬多元的迷你筆記型電腦等都會是消費者有興趣的產品,對於帶動不景氣的電子業多少有些幫助。

他強調,商家目前最熱烈、最急迫要做的事就是腦力激盪推出超值促銷方案,可以稍微花一些促銷費用 (亦是刺激經濟)讓3600元「乘數效益」變大,當消費者感受可以買到價值4000元至5000元以上的產品時才會出手,後端的產品供銷、金流、物流等才會如滾雪球般不斷擴大,再創另一波看不到的經濟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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