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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仲諒返台 陳聰明:沒有條件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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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陳亦偉台北24日電)因涉插旗兆豐金案被通緝的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今天返台配合特偵組調查疑洗錢案;檢察總長陳聰明表示,特偵組與辜仲諒並無交換條件,但法界對此事卻看法不一。

陳聰明兩週前邀集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與北檢檢察長林玲玉召開會議,決定將辜仲諒所涉案件由北檢移轉到特偵組偵辦,加上今天辜仲諒返台,引發外界特偵組與辜仲諒有「條件交換」的質疑。

陳聰明說,中信金董事長辜濂松10月間應訊時曾透露辜仲諒願意返台說明案情,辜仲諒也曾透過律師遞交陳報狀,表達同樣說法,檢察官事前不會知道辜仲諒要說什麼,不可能和他交換條件,至於案子集中交特偵組,純粹是方便辦案,並非承諾不聲押換取返台。

承辦過中信金插旗兆豐金的檢調人員認為,全案是重大金融弊案,所涉均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當初前中信金財務長張明田等辜仲諒部下均遭羈押,主導全案的辜仲諒不但重罪涉嫌重大,更兼有「逃亡之實」,若只為求突破扁案而不羈押辜仲諒,對其他被告而言,說不過去,「難道為辦『世紀大案』,就可以犧牲其他案件嗎」。

但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李傳侯則認為,檢察機關為求案情突破,在合法範圍內與被告協商條件,是很正常的事,像是犯罪被告坦白犯行協助檢方查獲共犯、追回犯罪所得,以換取減輕刑責等,都是被告與檢察官條件交換的具體事例。

李傳侯表示,即便特偵組不聲押辜仲諒,並且援引證人保護法給予減刑,但辜仲諒所涉的中信金案日後仍將被起訴,如果辜仲諒真的能夠成為補齊洗錢案的「最後一塊拼圖」,衡量中信金案與扁案輕重,就算特偵組與辜仲諒達成某種協議,也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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