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內政部:結婚登記 可於登記前3日預約辦理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2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今葉台北 1日電)台灣內政部長廖了以今天宣布,自12月 1日起,民眾辦理結婚登記,除可以在登記當天親自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外,也可在結婚登記日前 3日辦理,並指定結婚登記日。

廖了以今天邀集各地方縣市政府及戶政事務所主管座談,商議有關結婚登記制的新規定。

廖了以在會後記者會上表示,今年 5月23日,內政部修訂民法第 982條,將結婚登記從過去的儀式婚改為登記制。但民眾反映若在例假日結婚必須事先預約辦理結婚登記,且由於只能在結婚當天登記,讓已經忙著結婚的新人常無法如約辦理登記。

此外,他說,民眾預約例假日辦理結婚登記時,戶政事務人員必須上班等候民眾辦理。而一年52個週末,好日子佔了 2/3,工作負擔繁重,也對這些戶政人員的家庭生活帶來不便。

為減輕民眾與戶政事務人員的負擔,廖了以表示,經過多次與法務部溝通協調,決定修正「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定」第 4點。未來民眾可以在結婚登記日前 3天,向戶政事務單位預約辦理結婚登記,並可指定結婚登記日。

廖了以表示,他已經在今天上午批准這項公文,並已通令全國各戶政事務所,從今天起即可接受民眾預約辦理結婚登記。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