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宇新:大陸官方掩蓋真相操縱司法的活教材

-------楊母失蹤案的事後破解

周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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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日訊】楊佳因殺警被捕後,其母在接受警方調查後隨即失蹤,不知去向。此事引起了大陸民眾的廣泛關注,人們紛紛質疑:楊母究竟人在何方?到底是誰和什麼原因使她在人間突然蒸發了?事隔四個月的11月5日,楊母終於現身,有關她此前失蹤的信息也漸次披露。我想,至此我們已有足夠的證據來破解楊母失蹤之謎了。

在得出結論之前,且讓我們先來一下回放一下事件的整個過程:

7月1日,楊佳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當天下午,警方便前往北京慧忠裏楊佳住處,將楊佳的母親王靜梅帶到了大屯派出所。據王靜梅的前夫和姐姐說, 7月1日後,他們就再也聯繫不上王靜梅,也不知道她到底在哪兒了。

7月13日—14日,王靜梅的姐姐王靜榮連續兩天到大屯派出所打聽王靜梅的下落。派出所宋警官告訴她,王靜梅確實曾被警方帶到大屯派出所協助調查,但調查結束後王靜梅便自行離開了派出所。宋警官告訴王麗,她可以到王靜梅家中及其退休前所在單位尋找,如果還沒有結果,可以向警方報王靜梅走失。

7月17日,再度尋找無果後,王靜榮向大屯派出所報人口失蹤案,在彭姓接待警官指引下,順利辦理了失蹤報案的手續。同日晚,王靜榮在報紙上看到有關妹妹王靜梅在北京委託上海律師謝有明為楊佳涉嫌故意殺人案做辯護一事,才得知妹妹與謝有明有聯繫。

7月18日上午,王靜榮打電話給謝律師,但接電話的人不是謝律師本人,並說聯繫不上謝律師。與此同時,王靜榮還給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刑事偵查總隊、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總隊打電話詢問妹妹王靜梅的下落,但這些單位都互相推諉,不給答覆。

7月21日,王靜榮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信訪辦,要求監督履行職責,答覆還是只能找派出所及承辦警官。

7月22日,王靜榮第四次到大屯派出所,要求與承辦該案的彭警官見面並告知上海謝有明律師與妹妹王靜梅有過聯繫。彭警官在電話裏推脫稱:你找謝有明律師就行了,我工作太忙,你就等著吧。說完就把電話掛斷。

9月份,失蹤兩個月的妹妹王靜梅還是杳無音信,王靜榮決定請律師起訴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的行政不作為。

9月9日下午4:50,王靜榮與李律師將行政起訴狀遞給朝陽區人民法院立案庭第5窗口一位男法官。法官一看訴狀與楊佳襲警案有關,馬上離座向屋內的立案庭負責人緊急匯報。10分鐘後,5窗口法官非常焦躁的把訴狀遞出,連聲稱沒有警方不作為的證據不能立案。李律師據理力爭認為,行政不作為案件沒法取得證據,而且根據行政訴訟法規定立案庭只做形式審查,不能做實質審查,只要有明確的被告、具體的訴訟請求就應該接收並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所以王靜榮與李律師不同意取回行政起訴狀並指出法官的處理方式違法,此時,6、7、8窗口法官以及9號窗口值班的立案庭一負責人四人圍了過來,隔著玻璃一起質問李律師:你是不是律師,把你律師本拿過來,同時要法警過來。李律師把律師證交給5窗口法官,但立案庭一負責人還是指揮法警先把人拉出去。兩位法警一擁而上架著李律師的兩脅強行帶離,剛架走不到六七米,其中一位法官可能覺得大庭廣眾之下這般粗魯確實不太雅觀,於是在玻璃門裏喊「讓他自己走」。立案庭記錄了李律師證件後才將證件拿出來。
  
11月5日,王靜榮所在居委會主任告知她,王靜梅找到了。11月9日,王靜榮在居委會主任等人的陪同下,來到北京市公安局強制治療管理處所屬的安康醫院——一所三級合格精神病專科醫院。王靜榮發現妹妹還很正常,住在一個約10平方米的病房裏,裏面一張床,一張長桌,沒有特殊的看護,醫生會給做檢查。進入病區不用搜身,但設有監視器。據醫生介紹,王靜梅的病不是現在得的,是一直有這個毛病,屬人格障礙,偏執性。

王靜梅的主治醫師潘主任表示,是大屯派出所將王靜梅送到醫院來的。醫院之所以沒有通知家屬,是因為王靜梅入院之後,一直不說家庭情況。王靜榮提出要求複印病歷。潘主任解釋道,王靜梅還在治療中,現在不方便複印病歷,等治療完結再給。

仔細回顧和分析上述楊母失蹤案的整個過程,從中不難得出以下幾點判斷:

第一,既然王靜梅的主治醫師潘主任明確表示,是大屯派出所將王靜梅送到醫院來的,這說明當王靜榮到大屯派出所打聽王靜梅的下落時,派出所宋警官告訴她,王靜梅在結束了警方對她的調查後便自行離開了派出所這一講法純屬是在說謊。非但如此,宋警官還告訴王靜榮可以到王靜梅家中及其退休前所在單位尋找,如果還沒有結果,可以向警方報王靜梅走失,這更是在有意識的對王靜榮進行誤導和欺騙。

第二,儘管把王靜梅送進精神病院的是北京大屯派出所,但逮捕楊佳的則是上海警方,調查王靜梅的也是上海警方,而且王靜梅是在他們對她的調查一結束後就被送進精神病醫院的,他們不可能不知道揚母的下落,甚至完全可能是王靜梅失蹤一案的幕後主使,可是,當王靜榮打電話去上海警方詢問王靜梅的下落時,他們卻互相推諉,拒不說出真情。當眾多民眾向他們質疑揚母的下落時,他們也始終保持沉默,可見,上海警方也在掩蓋真相。

第三,王靜梅的主治醫師潘主任解釋說,醫院之所以在收治王靜梅後沒有通知家屬,是因為王靜梅入院之後一直不說家庭情況,這種講法顯然也是說不通的。因為王靜梅是由其居住地的大屯派出所送到醫院來的,大屯派出所不可能不知道王靜梅的家屬有誰。即便王靜梅入院後不說家庭情況,院方也完全可以向警方問明情況,再通知家屬。顯然,沒有通知決不是因為他們不知道王靜梅的家屬是誰,聯繫該精神病醫院是警方系統的醫院這一事實,院方很有可能是按照警方的旨意,有意對家屬封鎖王靜梅被送進精神病院的信息。可見,醫院也涉嫌掩蓋王靜梅失蹤真相一事。

第四,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立案庭違反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拒絕接受王靜榮與李律師關於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行政不作為的行政起訴狀,也決不會是偶然的失誤,他們在這件事上一系列的反常行為,使我們完全有理由懷疑他們是警方的合謀者。

第五,由此可見,掩蓋楊母失蹤真相的不僅是大屯派出所和北京警方,而且還有上海警方、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和安康醫院,楊母失蹤後,他們明擺著是在串通一氣,合謀製造與維繫一個共同的騙局。只是他們究竟是怎樣串通一氣的,誰是其中的主謀,目前我們還不清楚。

第六,王靜梅雖然被警方強制送進了精神病醫院,但從已經披露的事實來看,王靜梅的精神並無不正常的。那麼警方究竟為什麼要把好端端的她關進精神病醫院,讓她從公眾視線中突然消失呢?這是楊母失蹤案的關鍵所在。根據目前已披露的材料可以推斷,官方之所以要把楊母強制送進精神病醫院,完全是為了封住楊母的口,防止更多的警方黑幕從她的口中被曝光,並按照當局的意圖來順利的審判楊佳一案。因為除了楊佳本人和上海芷江西路派出所盤查楊佳的警方人員,楊母是瞭解楊佳在芷江西路派出所有無挨打的唯一知情者,她瞭解的情況無論是對該案的審判,還是對如何認識造成楊佳一案的社會原因都起著很重要的作用。

楊佳在審訊中稱,2007年10月5日晚,當他被警察盤問帶回派出所之後,曾遭受警察兩次非法毆打,在多名警察一起毆打了他一通之後,兩名警察又單獨毆打了他一次,當時身上有明顯傷痕。但上海警方在法庭上出示的楊佳被帶到派出所期間的8分鐘的錄像中卻沒有警察毆打楊佳的鏡頭,不過,明顯可以看出幾名警察強制性地將他拉到一個辦公區,而進入辦公區後的錄像警方則沒有公佈。那麼,上海警方人員到底有沒有毆打楊佳呢?要判定這一點楊母掌握的情況就很重要,而她掌握的情況恰恰證明上海警察打了楊佳。 

根據王靜梅的自述,去年10月5日晚上,楊佳在芷江西路派出所給她打來電話,說在那裏給人打了。她通過電話對當事警察說,這個事情解決辦法有兩條,一是道歉,二是要出具回執(就此事的說明)。但警察不同意,還威脅說,「你不要這麼鬧了,否則找個證人,就可以把楊佳給拘留了。」王靜梅聽後非常惱火,在電話中對警察說,「如果拘留了我兒子,我跟你們沒完。」

試想,如果楊母不失蹤,她掌握的這些證據豈不是就會披露於世,上海警方執法不公和野蠻執法的內幕豈不是將因此而曝光,人們對楊佳官逼民反本來就寄予的同情豈不是要更加強烈,政府的形象和社會的穩定豈不是也要因此受到影響。怎麼辦?最好的辦法當然是讓楊母人間蒸發。既然如此,她能不失蹤麼?!而這對於一個一貫胡作非為的政府來說,實在是小菜一碟。在歷次政治運動中,在對異議人士的鎮壓中,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這樣的例子我們見的還少麼。可見,如同成千上萬類似失蹤案一樣,楊母失蹤的根源最終還是要追溯到現行的專制體制。

如果說剛剛落幕的楊佳案是中共專制暴政的一部活教材,那麼楊母失蹤案則是這部教材中重要且精彩的一章,它以完整鮮活的情節生動的再現了獨裁機器是如何掩蓋真相、踐踏人權和司法公正來維護其統治的。我想,這正是我們今天來破解楊母失蹤案最重要的意義所在。@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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