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藝術家周寧判刑5年妻子被拒探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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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安娜採訪報導)一個中國優秀的藝術人才,一個為了殘疾聾啞人奉獻自己青春的青年,一個信仰「真、善、忍」的修煉者——周寧,被無罪判刑5年。他的妻子兩次到監獄探望,因為具有同樣的信仰而被監獄違法剝奪了探視權。

周寧的妻子蕭義霞告訴記者:在周寧被判刑後,她曾兩次去泰安監獄探視。第一次是和律師同去。但是因為蕭義霞也修煉法輪功,為此而被獄方拒絕會見周寧,那次律師也不讓見周寧。第二次,蕭義霞和周寧的父親同去監獄,周寧的父親見到了周寧,但是蕭義霞還是以同樣的理由被拒絕會見周寧。

2007年9月12日早晨,濟寧市公安局郭洪濤及濟寧市刑警「610」的人闖入周寧家,綁架了周寧、蕭義霞和不滿兩歲的兒子、周寧的學生,以及前來看望周寧妻兒的四位外地法輪功學員。

濟寧警察用鑰匙非法打開周寧租住的房屋大門,闖入屋內,不由分說上前就勒住周寧的脖子,另有幾人上前毆打,周寧被打倒在地後,幾名警察同時按住周寧的胳膊, 踩住周寧的腿,一名警察同時用腳猛踹周寧的腰,致使周寧腰受傷,身體無法挪動,之後警察把周寧的雙手反背在身後用手銬銬住。周寧被押往濟寧南辛莊派出所,銬在鐵椅子上,鎖住雙手雙腳。警察多次非法審問,周寧始終拒絕回答並絕食抗議迫害,期間被警察押往濟寧醫學院附屬醫院強行灌食,危及生命再進行急診。

在法庭審判時,周寧的律師李蘇濱為他做了無罪辯護。周寧給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上訴狀中也寫道:「對於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我堅持信仰『真、善、忍』、修煉法輪大法而判我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我有期徒刑五年的判決,我認為這是根本不成立的。」因為:「《憲法》規定公民享有信仰自由的權利,信仰『真、善、忍』,修煉法輪大法是《憲法》賦予公民享有的權利,應當受到法律保護。我自始至終認為判決是違反憲法的,強加給我的罪名是不成立的。我無罪。」

然而,無罪的人最終還是被判成有罪。他成立的藝術工作室徹底毀壞;學生全部流失;沒有了家,房子被沒收;財產被抄得一無所有;妻子現借住在親戚處。

最後蕭義霞希望通過媒體向社會呼籲:對於法輪功的迫害在中華大地上已經將近10年,這是不應該發生的事情,因為修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現在這個迫害每天還在持續著,那些好人還在被關押著。他們在監獄裡受到的迫害是無法想像的,希望社會關注他們的處境。呼籲正義的人們幫助儘快結束這場迫害。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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