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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董監申報財產爭議 台法部下午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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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24日電)台灣法務部長王清峰今天上午聽取多位財團法人董監事反對申報財產意見,決定下午1時將召集相關部會重新檢討;她表示,今天無論如何要把事情做好,「我個人持開放的態度」。

新聞局上午舉行「新聞局所屬財團法人董監事財產申報法令釋疑」會議,包括中央社、公共電視、電影基金會、電影資料館4家財團法人董監事代表出席,向王清峰提出「修法、不處罰、釋法及不溯及既往」等4項訴求。

據新聞局官員轉述,這4家董監事代表在會中表示,當初上任時並不知道有申報財產規定,且自己也並非代表公股或政府出任董監事,且此法若不修改,未來財團法人機構恐很難吸引到優秀、公正的民間社會人士擔任。

這位官員轉述,相關董監事代表提出希望能夠修改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中相關規定、若有董監事決定不申報可以不處罰、法務部立即釋法,說明財團法人董監事並非是代表政府或公股,以及不溯及既往,申報財產制度從下一任開始共4項訴求。

王清峰在會議結束後表示,上午聽取藝術及文化界意見後,已決定在下午1時邀請所有部會再一次探討相關規定,今天無論如何要把事情做好。

王清峰說,這個問題牽涉部會太多,每個個案狀況不一樣,下午還需聽取各部會,特別是監察院的意見後,若有形成共識會對外界說明。

她進一步表示,政府本來就是服務大家。很多董監事本於專長奉獻所學,當然要他們申報財產有點為難,侵犯隱私,不過,立法院認為他們影響力大,應該要申報財產,各有不同的意見,但「我個人持最開放的態度,希望今天就能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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