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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廠偷排廢水罰款三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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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蘇泰安中埔報導)有關嘉義縣環境保護局近來發現八掌溪流域忠義橋下水質出現污染狀況,經該局夜鷹稽查小組夜間突擊檢查,循線在中埔地區查獲一家紙廠利用廠內雨水溝偷排廢污水,該局除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以新台幣三十萬元處分外,並於三月十二、十三兩日進行該雨水排溝開挖,以利稽查人員日後隨時稽查,防範不法工廠再度偷排廢水。

環保局水污染防制科表示,該紙廠利用廠內的雨水溝偷排廢污水,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所幸該局針對轄區重大污染及屢次陳情案件,以及夜間及假日稽查地區水污染的夜鷹稽查小組發揮作用,利用夜間突擊檢查,發現中埔這家不肖工廠偷排廢水。

由於該紙廠的雨水溝直接排入道路水溝,且該道路水溝直接以水泥封閉,並未加蓋,增加了稽查的困難度,因此,環保局以兩天的時間,直接開挖水溝蓋,方便稽查人員日後採樣檢測,杜絕工廠再犯機會。

環保局長林榮和指出,現行的環保法令違規罰款均已依污染情形訂定加重處分規定,依九十六年九月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嚴重污染案件罰鍰額度裁量基準」修正第二點、第三點規定,核准最大日排放量三○立方公尺以上事業或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繞流或未經許可之放流口排放廢(污)水者,裁處罰鍰下限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該紙廠裁處罰鍰下限將達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

林榮和強調,罰鍰只是對業者的管理手段之一,並非主要目的,呼龥業者妥善處理廢水處理設施,共同維護環境,不要將未經處理之廢污水以埋設暗管或繞流方式偷排至廠外排水溝渠或河川,造成河川嚴重污染,甚至影響土壤、地下水及海洋,才是最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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