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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赦台商 台政院鬆綁40%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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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6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台灣行政院會5日宣布了「放寬企業登陸投資資本額上限40%」及「補辦投資登記」,將研修行政命令,對違規投資金額未達一億美金的台商企業,處以新台幣5萬元至10萬元不等的象徵性罰鍰;同時在不變更40%投資上限的前提下,彈性放寬上限計算基礎。對此,馬英九認為,他早就主張應該通案檢討鬆綁,他認為應該通案開放、例外管制關鍵技術。謝長廷則表示,他選成這個作法,但要避免掏空,所以應該要進行彈性審查,保護台灣。

放寬登陸投資40%上限

在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召集經濟部、經建會、陸委會等部會協商之後,5日的行政院院會隨即通過吸引台商回流的具體措施,在不變更40%投資上限的前提下,彈性調整企業赴大陸投資40%的上限,企業可以在「企業合併淨值」或是「個別企業淨值」之間,選擇比較高的淨值來計算投資上限。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委陳明通表示,為鼓勵財務健全公司在台投資生根,允許對中國大陸投資已超限或瀕臨上限的企業,未來1年在台灣新增投資的話,也可以擴大基準,例如未來1年,如果台商對台投資100元,另有40元可去中國大陸投資。

違反規定赴陸投資 從輕發落

在修改兩岸人民條例緩不濟急情況下,行政院會通過由相關部會研修行政命令,辦理「大陸台商回台補辦許可措施」,第四度「大赦台商」。違反規定赴陸投資者將「從輕發落」,但不包含禁止類;一般類2000萬美金以下,象徵性罰台幣5萬元,2000萬到1億美金,罰台幣10萬元, 1億美金以上或是核心科技的,另外個案處理。

補辦許可資料 不做查稅用

有關台商補辦許可及資金匯回衍生的課稅問題,陳明通說,相關部會將強化宣導,減少業者因補辦許可,可能被查稅、補稅的疑慮;補辦許可相關資料不會提供作為查稅之用;財政部也將研擬課稅相關問題說帖。未來也須透過立院修法進行租稅赦免。

馬:早就主張要鬆綁

馬英九表示,鬆綁40%的部份,他在半年前就主張應該通案檢討鬆綁,他認為應該通案開放、例外管制關鍵技術。至於如何具體實現,馬英九認為能不修法就不修法,現行規定對於資金流動影響相當大,讓大部分台商都抱怨連連,新的不是鼓勵台商去大陸投資,而是讓台商可以自由來往,讓資金可以回流。

謝:彈性審查 保護台灣

謝長廷5日上午則表示,他贊成開放企業赴中國投資40%上限,但要避免掏空,所以應該要進行彈性審查,這就是要保護台灣,而身為一位總統,就是要保護台灣。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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