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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機場特區擇期再審 綠委籲520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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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9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台灣立法院交通、內政委員會聯席會議昨天繼續審查「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草案」,最後關頭因爭議過大而擇期再審。在場外,民進黨團也痛批現有的草案沒有經過嚴謹的專業審查就排除政府公權力,將讓機場特區變成國中之國!民進黨團要求,機場自由化是國際趨勢,但是特區條例影響深遠,應該延到520之後再審議。而國民黨籍立委也有意見,最後會中僅通過一條條文,其餘擇期再審。

為了讓「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草案」能在這個會期順利通過,桃園縣長朱立倫在15日立法院首次初審時,就列席爭取朝野立委支持。而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在昨日繼續審查這項特別條例;與會的不少委員認為這項條例將有助於桃園地區以及台灣經濟發展,因此力推這項草案在18日過關,不過在爭議過大的情況下,會議主席陳根德宣布擇期再審。

立委葉宜津質疑這個特別條例草案中的部分條文權力過大,如果通過,會形成國中有國,有無法監督之虞。

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認為,這樣的特別條例排除了政府公權力,將讓機場特區變成國中之國。他指出,國際機場自由化是可行方向,但「桃園機場特別條例」倉促地要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沒有經過嚴謹的行政專業審查,內容已超越自由化的方向。

黨團表示,機場特區條例茲事體大,應該等待520由新的交通部、經濟部等部門研擬完善的條例,不應該讓地方人士主觀的要求無限擴張。黨團也要求等到520之後再來討論此案。

此外,來自連江縣的國民黨籍立委曹爾忠也表示,目前國內18座機場只有小港機場及桃園國際機場賺錢,根據草案,桃園國際機場成為行政法人後,收入不會補貼其他16座機場,桃園地區的委員要收斂一點,希望要考量國家整體發展,否則他將堅決反對。

身為桃園縣立委的陳根德表示,此條例並非為桃園設立,若通過後,桃園縣政府將把土地管轄權交給行政院,不是為地方爭取權益,是配合行政院未來行政發展政策。

由於部份立委對於這個特別條例的許多條文仍有意見,主席陳根德宣布擇期再審。

勞委會:桃園航空城外勞薪資不應脫鉤

由桃園縣政府提出的「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草案中明定,特區內外勞薪資不受基本工資限制。勞委會主委郭芳煜指出,桃園機場航空城應要比照自由貿易港區,勞委會一定會堅持立場,讓本國勞工和外勞雇用比例維持6比4,也不讓外勞薪資脫鉤,絕對堅持底線。(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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