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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紀珠:儘速修正兩岸條例 人民幣7月可兌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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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蔡素蓉台北二十日電)國民黨立委李紀珠所提的兩岸條例第38條修正草案已付委,主張把人民幣兌換、管理機關,由現行陸委會移至央行及金管會,由這兩個機關訂定人民幣進出、管理及貨幣清算辦法。她說,民進黨團已表達不會刻意阻撓,只要盧秀燕版本儘速付委、併案審查,七月就可開放人民幣在全台兌換。

為達成七月之前,人民幣開放在台兌換,國民黨立委李紀珠、盧秀燕分別主導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8條修正草案版本。

原條例規定,若要開放人民幣進出台灣,需簽訂雙邊貨幣清算協定,人民幣管理準用「管理外匯條例」規定。

盧秀燕版本保留需簽訂雙邊貨幣清算協定,但她曾在立法院表示,可以先修正「大陸地區發行之貨幣進出入台灣地區應遵行事項辦法」、「金門馬祖金融機構辦理人民幣現鈔買賣業務要點」,七月之前,就可以順利開放人民幣在全台灣兌換。

不過,李紀珠主張,開放人民幣在台兌換,「正本清源,以修法為宜」,若不修法,勉強擴大解釋某些辦法,恐有適法性問題。

李紀珠表示,兩岸條例第38條法條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但一旦開放人民幣在台買賣兌換後,即為外幣管理問題,應由金融專業主管機關中央銀行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

她表示,一旦開放人民幣在台兌換,接下來可能會面臨台商人民幣匯款等事宜。

為因應國內金融穩定、滿足民眾需求,她的版本主張由央行會同金管會,訂定相關辦法,例如「許可大陸地區發行幣券,進出入台灣地區」及「大陸地區發行幣券在台灣地區的管理及貨幣清算」等。

李紀珠表示,她的版本已交付委員會審查,由於民主進步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已表明不會用四個月協商期來阻擋。因此,只要盧秀燕版本能儘速付委、併案審查,相信人民幣七月之前就可以在全台灣兌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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