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俊中禁5場 林智勝明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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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吳清正/高雄報導〕「抓狂」是要付出代價的,La new熊林智勝、陳峰民、潘忠韋和黃俊中在前天的比賽中因為不滿判決,衝撞、推擠裁判,聯盟昨天做出初步懲處,4個人合計至少將被禁賽14場、罰金27萬元。

熊隊為了讓事件儘快落幕,已經下達「封口令」,不讓球員再就此事公開發言,而針對聯盟的初步懲處,則將提出申訴。

聯盟昨天宣布,林智勝因拋擲手套進場內被驅逐出場,又衝入場內衝撞一壘審,因為其行徑粗暴,極為不當,即日起停賽,確定的禁賽場數及罰款,將於明天另行開會決定。依聯盟規章,林智勝的行為至少禁賽5場、罰金10萬元。

陳峰民禁1場 潘忠韋3場

而陳峰民因為不當抗議及對裁判言語侮辱,處以禁賽1場、罰金4萬元。潘忠韋不當抗議及對裁判出現粗暴動作,處禁賽3場、罰金7萬元。黃俊中對裁判出現粗暴動作,及脫下球衣的挑釁動作,處禁賽5場、罰金6萬元。

聯盟賽務部主任王惠民表示,針對引發抗議的2次判決,賽後檢視錄影重播畫面,確認都是正確判決,王惠民強調,就算是誤判,聯盟有處分裁判的管道,球員絕對不能任意對裁判做出不當的舉動。

昨天賽前林智勝等人公開為前天的行為向球迷道歉,林智勝表示,他和隊友因為太在意勝敗,做出錯誤的示範,深深感到抱歉,希望往後的日子,球迷繼續支持台灣職棒運和La new熊。

熊表示 林的錯誤無話可說

熊隊表示,林智勝的錯誤無話可說,但後續的3人因為一連串的事件才導致不當行為,而且三壘審楊崇煇有先行推擠陳峰民的動作,希望聯盟能夠考慮這些因素,減輕陳峰民、潘忠韋和黃俊中的處分。

王惠民表示,抗議是總教練的職權,球員不能上場抗議,如果有球員因此進入場內,裁判必須加以阻擋,當時楊崇煇雙手擺在胸前,就他所見,並沒有出手推陳峰民,不過,他會把熊隊的意見在明天會議中提出。

(http://www.dajiyuan.com)


La new熊隊「肇事」球員黃俊中(由右至左)、陳峰民、林智勝、潘忠韋昨天在賽前向球迷鞠躬致歉。(記者黃志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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