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國務費除罪化 藍綠歧見深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5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詩婷、施曉光、陳曉宜/台北報導〕由國民黨團、民進黨團分別提出的「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今將於立法院程序委員會闖關,由於該案攸關國務機要費及特別費能否除罪化,因此引發外界關切,但由於藍綠陣營歧見甚深,該案在五二○前恐無法完成三讀。

*綠促讓朝野走出歷史共業

民進黨團昨天為此公開呼籲藍綠陣營捐棄成見,讓特別費與國務機要費兩項歷史共業能在五二○前,藉由修法劃下句點;但國民黨團堅持,就算修法也要明確排除適用國務機要費。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並強調,未獲黨內共識之前,黨團不可能同意逕付二讀,因此該案未來應會交付委員會審查。

*藍拒以特赦余文換扁解套

比較藍綠陣營提出的修法內容,國民黨版明確排除適用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追溯時間點則明定於九十六年1月1日之前,也就是行政院規定首長特別費必須全數以單據核銷的起始日以前;至於綠軍則主張,只要是九十七年5月31日以前,持用單據或其他憑證核銷特別費、機要費、機密費等,均可適用本法。

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是否除罪化,應依照體制和十幾年來衍生的問題,做合情合理的修法。依民進黨的立場,一定會希望將國務機要費列為特別費的一種,替陳水扁總統解套,不過這仍需要經過全體立委討論,做出共同見解,只要法律通過,所有機關、個人都要接受法律規範。

民進黨立委蔡煌瑯、邱議瑩向藍營喊話,強調國務機要費的編列使用與首長特別費相同,國務機要費就是特別費,盼以特赦余文作為修法後的句點,身為「當事人」的準總統馬英九也可特赦因他而吃上官司的余文,此舉將別有意涵。

林益世表示,國民黨可以接受修法讓首長特別費案制度化,解決全台灣首長的歷史共業,但修法必須注意社會觀感,不能為個人修法,藍軍絕不同意為陳水扁總統的國務機要費案除罪化。馬系立委吳育昇也呼籲民進黨走出陳水扁總統的陰影,「不要用一個小蝦米余文,來為大鯨魚陳水扁的貪污脫逃」。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