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密州修憲 投票需公民證明 19州將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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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實真編譯報導)近年來,美國社會在選民是否須提出具公民身份證件的問題上,爭論不休,支持者認為此措施可以防止非法移民對政策的影響,反對者認為此舉讓不能提出證明的公民無法投票,剝奪了他們的投票權。近期,一密蘇里州議員支持一項州憲法修正案,規定選民投票時必須提出政府核發的身份證件,加劇了這場有關打擊非法移民與剝奪投票權的論戰。

據紐約時報12日報導,密蘇里州的這項憲法修正案,將引起其他州的跟進,目前至少有19個州的立法機關在考慮採行相同或類似的措施,像佛羅里達、堪薩斯、俄克拉荷馬、南卡羅萊納等州提出的這類法案則獲得強力的支持。

美國已經有25個州要求選民在投票時提出某種程度的身份證件,其中有7個州要求或可以要求提出有照片的身份證件,現在最高法院已判決支持這樣的規定,很快就會有更多的州採取這樣的措施。

亞歷桑那州是目前唯一要求選民申請投票登記時必須證明其公民身份的州,自2004年該州採行此措施以來已有38,000人的投票登記申請被拒絕。

民主黨人士批評這樣的措施意味著低收入的選民將無法投票。反對此法案的密州州務卿卡娜漢估計,近24萬已登記的選民因為無法證明他們的公民身份,而被剝奪投票權。

大部分要求提出「身份證明」的州,選民可以使用水電帳單、薪資證明、駕照、學生證或軍人證等,來證明他們的身份。但如果需要證明具「公民身份」,那麼標準便提高許多,通常就要提出原始出生證明、歸化文件或護照,現在有許多州已經在駕照上註明是否具公民身份,聯邦政府在幾年內將要求所有的州只能發駕照給合法居留者。

批評者認為一旦證件要求標準提高,那麼窮人、殘疾者、老人和弱勢族群將更難參與投票活動。

支持這項措施的人士則關心非法移民參與投票的問題,他們認為提出公民身份證明文件是改進投票登記正確性與整體選民信心的重要方式。

共和黨籍密蘇里州議員考克斯(Stanley Cox)接受採訪時表示,現在的要求非常不恰當,水電帳單太容易偽造了,其實密州憲法本來就規定選民須具公民身份,這次的修正案只是加強執行措施罷了。

聯邦政府在2006年想要禁止非法移民享有醫療補助計劃(Medicaid),也同樣遭受批評,因為有數萬美國公民無法取得出生證明或其它文件來證明其公民身份。

儘管如此,支持密州修憲案的人士堅持,非法移民參加投票的威脅是真實的,例如1996年加州國會議員的選舉,共和黨候選人多納(Bob Dornan)宣稱非法移民參加投票使其落敗。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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