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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總統卸任以禮遇金租屋 一切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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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十九日電)媒體報導,總統陳水扁夫婦卸任後將租豪宅居住。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今天表示,依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陳總統的卸任禮遇都已法制化,一個月有新台幣二十五萬禮遇金,以此付房租,並非政府另外支付,一切合法。

媒體報導,陳總統夫婦昨天一早就打包搬家,卸任後將住進台北市信義計畫區的寶徠花園廣場。據了解,陳總統打算用租賃方式在這裡先住一年,然後再找其他住所,而寶徠花園廣場的豪宅,每個月租金最少也二十八萬。

賴清德晚間受訪時表示,依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陳總統卸任禮遇都已經法制化,每月二十五萬禮遇金,且只能領八年,卻有媒體拿前總統李登輝與陳總統比較,暗指陳總統浪費公帑,但李登輝時代的禮遇金每月四十一萬元,租房子每月三十一萬元,辦公室租金每月四十萬元,加總起來每月至少一百多萬,且沒有年限。

他表示,陳總統基於民生寓所有白蟻以及安全問題另外租屋,租房子的錢是以自己的禮遇金支付,非政府另外支付,陳總統卸任後的禮遇條件一切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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