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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桶加油 中油加盟站可拒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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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曾慧雯、刘庆侯/台北报导〕为防范加油站或民众因预期心理而非法囤油,台湾经济部能源局已协调台湾中油公司从掌握发油数量来加强查缉,中油对加盟站的送油量增幅将以不超过4月份数量的二十%为原则,若单站叫油数量有明显异常,则考虑不再供油。

而针对民众提桶加油情形,除了农机、发电机、动力机械等特殊需求外,中油加盟站可视个案婉拒销售。

民宅囤油逾200公升 最高罚10万

消防署昨强调,一般民间住宅囤油超过二百公升,一旦经消防单位据报查获,就涉嫌违反消防法,依法可处新台币二万至十万元罚锾,已通报各消防局、消防队,只要接获民众涉嫌非法囤油的检举,将进行调查;消防署也呼吁民众不要非法囤积大量易燃油品,以免发生油气外泄或火灾等意外事故。

能源局表示,为维护市场秩序,中油已将最近提油量超过4月份每日平均量二十%以上的六百家加油站(日均量增加超过十公秉的有四十二家,一公秉等于一千公升)的相关资料提供能源局调查;中油表示,若业者违法囤油且经调查属实者,中油将依法终止供油合约,民众也可以利用○八○○—三○○八一八免付费专线检举加油站违规囤油行为。

对于供油大宗客户部分,5月份购油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4月份数量,中油并要求客户必须在5月底前提油完毕,以避免囤油套利。

此外,对于液化石油气(桶装瓦斯)也将加强控制发货量,中油将依据合约量平均供应液化石油气给八家经销商,以稳定供应市场需求,5月份供应量依合约以不超过5月份的十%为上限。

不正常的购油及囤油行为如违反“加油站设置管理规则”第三十三条第三项规定,依“石油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可处新台币十万至五十万元罚锾,并限期改善;届期不遵行者,得按次连续处罚至改善为止;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停止营业三个月以下或废止其证照。

被疑囤油等涨价再卖 台塑否认

此外,外界质疑台塑石化公司发油量“直直落”,滞销的油品是否囤积起来等6月调涨油价后再牟取暴利?对此,台塑石化澄清表示,内销卖不出去的油品都会转往外销,以赚取较高的差价,台塑石化并未囤油。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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