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掛在中國律師頭上的達摩克利斯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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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日訊】(大紀元記者安娜採訪報導)近年來中國維權事件不斷上升,因此湧現一批聲望日隆的維權律師。這些律師敢於面對貪腐官員,社會強權,秉持法律正義,為社會弱勢群體主持公道。然而中國特有的,每年一度的全國律師年檢制度卻像一把利劍-達摩克里斯劍,時時威脅著這些律師。

2008年5月31日結束的全國律師年檢,超出往年的嚴格。多名律師因辦理所謂的敏感案件,律師註冊申請遭到司法當局的擱置,延期,甚至律師執照被吊銷。北京高博隆化律師事務所的江天勇律師就是其中一例。

他告訴記者:「截止到目前我還沒有得到任何消息(指律師註冊通過),如果5月31日後還沒有接到任何通知,我的律師證就不能用了。按照司法部的64號令,沒有經過年檢註冊的話,律師執照就是無效的。按規定說,明年還可以再申請。但能不能通過,估計明年比今年更難。」

是什麼理由使得江天勇律師不能夠像其他律師一樣通過年檢哪?北京司法當局給了他一個明確的答覆:是因為他做了敏感案件。據江天勇律師估計,他們所指的敏感案件一個可能是在今年4月份,數名律師聯名發表公開信,願意為涉案的西藏民眾提供法律援助,他是簽名者之一。第二個敏感案件可能是指今年4月份代理河北沙河市十幾名愛滋病患者上訪的案件。

在中國儘管律師執業者獲得國家律師資格的認可,但是每年還都要重新進行一次律師註冊,如果註冊不被通過,律師資格也就等於被取消。所以中國律師一旦做了政府當局不喜歡的案件,不管是否合法,都可能面臨被取消律師執照的嚴重後果。

對於這個制度的合法性江天勇律師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說:「這個年檢制度是根據司法部的46號令來的。據稱46號令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來的。但是我查閱了1996年的律師法和將於2008年6月1日生效的新律師法,都沒有關於律師年檢的規定。因此我覺得司法部46號令的律師執業證管理辦法是毫無法律依據的東西,只是一個部門規章。」

儘管中國律師年年都要通過這樣的年檢,但是以前沒有引起太多律師的注意。今年因大批律師年檢受阻,雖然有些最後通過了,還是引起許多律師對此關注,也開始真正反思年檢制度的問題。江天勇律師最後談到:「我發現這裡面存在著很多不合法的地方。所以我覺得,律師年檢制度應該提出來了。沒有法律依據的律師年檢制度何去何從,是擺在每個律師面前的事情。我的年檢通不通過,已經不是很重要,我準備在一段時間內,一年,兩年,三年也好,好好研究一下律師的年檢制度。」

那麼對於通過今年年檢的律師又是怎樣看待每年一次的律師年檢制度哪?我們採訪了北京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的李和平律師,他說:「年檢制度成為律師頭上懸掛的一柄利劍。很多律師受到這種年檢制度的嚴重限制。使很多律師不敢於去辦理一些政府不喜歡的案件,也不敢去為那些弱勢群體按照法律進行徹底的辯護。」

「我接觸了幾個律師,他們都涉及到3月14日的西藏事件。有些律師聯名簽了一份聲明,說願意給藏民提供法律幫助,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正常的事情,有時會被司法當局誤讀,誤解,認為這個行為是對政府,對法律有損害。實際上這樣做是幫助政府的。因為西藏律師比較少,漢民和藏民之間有一定的隔閡,現在北京的律師願意為藏民提供法律幫助,(1)體現了律師的服務是全國性的,部份地域和宗族都能夠獲得法律幫助。這可以體現出國家法制的進步,也是對中央法制的一種信心。這應該是一個非常大的好事。而他們卻不這樣認為。(2)藏民也有可能對漢民有一定的誤解,來自全國各地的律師願意給他們提供一種法律幫助的話,也讓他們感到是這個家庭裡的一個成員。讓他們感到不管是犯罪也好,不是犯罪也好,還有人在掛念著他們,還有人願意和他們說話,感覺到有一種溫馨在裡面,有一種國家共同體的認同,我認為這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司法當局不這樣看,我覺得他們的做法非常淺見,也是非常愚蠢的。」

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李蘇濱律師說:「如果是因為法律援助西藏而不給註冊,那實在是太荒唐了。年檢是司法局卡律師的一個手段。如果國家領導人,例如國務院總理,國家主席,或者是法官,檢察官每年都註冊,那就不一樣了。現在單單是律師每年要註冊,不註冊的話就不能以律師身份執業。」

當記者問到為什麼在中國只有律師每年需要註冊時,李蘇濱律師答:「往往律師對法律比較熟悉,屬於內行,所以監督政府部門,公檢法機關對他們有一種恐懼感。他們手中要有一種對律師的反監督,反控制的手段。這是中國的一個特色。我倒是覺得這個特色只用在律師身上是有點不公平。如果律師有違法違紀的情況,不給註冊,或是停業倒可以。但往往恰恰相反,越是遵紀守法的,堅持實事求是的,越是說真話的,堅守著正義,公平原則的,往往是不給你註冊,不讓你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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