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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坚竞选活动逾时 北市选委会裁罚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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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绅旭台北十一日电)台北市选举委员会今天表示,前民主进步党立法委员候选人王世坚一月四日于立委竞选期间,在基河路举办“禁歌演唱会”逾时,裁罚活动申请人杨女士新台币五十万元。

北市选委会表示,根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法定竞选活动期间,如果竞选活动超过晚上十时仍未结束便是违法,依据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五项规定,处以五十万元到五百万元罚款。

北市选委会指出,北市选委会在今年一月,已经明确订定执法规范并宣导,任何竞选活动超过二十二时零三分,即由选监小组委员开立涉嫌妨碍选举罢免通知书。

北市选委会表示,一月四日活动当晚,选监小组委员于晚上二十二时零四分开立涉嫌妨碍选举罢免通知书,但活动仍继续进行,现场有人唱歌并高喊当选口号,全程皆由士林分局搜证在案。

北市选委会指出,王世坚这场逾时违法造势案,历经第二百五十七次、第二百五十八次、第二百五十九次等三次委员会议充分讨论,多数委员认定违法事证明确,最后决定裁罚五十万元。

北市选委会表示,另外,总统副总统选举投票日三月二十二日当天,士林区文林路上电视广告墙播放谢长廷竞选广告,经民众向北市选委会检举。

北市选委会指出,调查后发现,台湾维新馆(谢长廷竞选总部)与托播广告公司合约订为二月二十二日到三月二十二日,违反选举当天不能播广告的法规,明显是台湾维新馆疏失造成违法,但由于总统选务由中选会负责,北市选委会决定函转案件到中选会,并建议中选会处分台湾维新馆五十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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