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42人因3·14事件判刑 引起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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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1日訊】(美國之音記者:齊之豐2008年7月11日華盛頓報導)中國官方新聞媒體報導說,西藏當局給涉及今年3月西藏騷亂的42人判刑,到目前為止,沒有人判處死刑。與此同時,批評者表示,由於中國當局至今禁止對當局所說的3月14日騷亂事件進行獨立的調查,外界無法瞭解事實真相,因此無從判斷當局的判刑輕重。

中國官方的新華社星期四從西藏首府拉薩發出報導說,西藏當局目前已經對參與3·14事件的42名“不法份子”判刑,他們的罪名是參與打砸搶燒嚴重暴力事件。目前還有116名犯罪嫌疑人正在受審。

*從3年到無期*

新華社的報導援引西藏自治區政府常務副主席白瑪赤林的話說,在被判刑的人當中,獲刑最輕的為3年有期徒刑,最重的則是無期徒刑;目前被判刑人員當中沒有一個被判處死刑,但正在進行審訊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最終會被判處死刑,要依據中國的法律而定。

新華社的報導說,西藏拉薩市達孜縣、林周縣、墨竹工卡縣法院和山南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參與“314”事件的12名不法份子判刑。報導說,至此,西藏政法機關共依法對42名不法份子進行了判決。這些犯罪人員涉及在“314”事件中的19起放火、盜竊、擾亂社會秩序和衝擊國家機關等案件。

*西藏流亡政府:審判是把法律當兒戲*

總部設在印度達蘭薩拉的西藏流亡政府外交部中國科科長桑傑嘉說,由於中國當局至今依然阻止獨立的新聞機構和司法調查機構對中國所說的3·14暴力騷亂事件進行有公信力的調查,外界無法瞭解西藏僧侶和平抗議遭到嚴酷鎮壓導致騷亂事件的具體細節,因此外界無從判斷中國當局的判決的輕重。

桑傑嘉說,僅僅從中國官方新聞媒體所宣揚的中國的法律來說,中國當局對所謂參與3·14事件的42名當局所說的不法份子的審判過程也是把中國的法律視同兒戲,因為當局對整個審判過程實行保密,

“然後又沒有按照中國自己的法律程序,准許被告聘請自己的律師進行法律辯護,也沒有進行公開的、透明的判決,所以社會上人們對這種判決的公平性有很大的質疑。”

*王力雄:小事化大造成民族對立*

多年來一直關注西藏問題的中國作家王力雄說,中國當局阻止獨立的新聞媒體和法律組織對西藏騷亂事件進行獨立的、具有公信力的調查,中國公眾到目前為止只能得到官方的一種說法,而官方的說法也很不清楚,這是非常令人遺憾的。

王力雄表示,中國當局對中國內地的一些表示願意為西藏事件的被告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進行阻止甚至是懲罰,也更加讓人們懷疑整個審判過程的公平和公正性。

王力雄認為,從中國當局對西藏騷亂的處理,和當局對最近的中國內地騷亂情況的處理對比來看,中國當局對西藏的做法明顯跟對內地的做法不一樣:

“內地很多地方處理這種群體性事件的一些方式,跟這次處理西藏問題的方式就完全不一樣。比如說,內地處理這類事情就是儘量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消息壓下去,不要造成很擴大的影響。但是,西藏這次事件的處理,我覺得他是有意地擴大影響,把一些小的事情擴大成比較嚴重的事情。這樣做的結果是,造成兩個民族的對立。”

中國官方的新聞媒體報導說,在四十二名因參與3·14事件的人當中,有30人是在4月29號被判刑的,另外12人是分別在6月19號和20號判刑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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