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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大林鎮長遭判刑 女兒今起代理鎮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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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縣十五日電)嘉義縣大林鎮長李秀美因賄選案被判刑遭停職,由縣府指派她二十六歲的女兒黃貞瑜代理鎮長,雖然內政部發佈聲明指出,此舉不合理與不宜,難被社會大眾接受,但縣府仍於今天舉行交接典禮。

李秀美因本屆鎮長選舉期間贈送茶葉給選民,被台灣高等法院判刑三個月確定,依新修正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必需停職處分,但縣府卻指派李秀美的女兒黃貞瑜代理鎮長,在地方引發爭議,並遭反對派抨擊縣府「胡搞瞎搞」。

雖然縣府表示,李秀美已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日後若判決無罪,仍可復職,況且,黃貞瑜代理母親李秀美的鎮長職務,因法令並無相關規定,即使黃貞瑜不具備公務人員資格,但並無適法性問題,縣長陳明文也說,縣府是基於政策延續性考量,才會「內舉不避親」。

不過,縣府的作法卻引起內政部異議。內政部日前發佈聲明指出,嘉義縣政府的決定,將造成名義上由女兒代理鎮長,實質上仍由停職的李秀美執行鎮長職務,這種不合理的現象,社會大眾難以接受。

由於反對陣營也認為這種「家天下」的觀念必需破除,並認為縣府指派被停職鎮長的女兒代理鎮長職務,完全是為了下一屆鎮長選舉考量,因此先前有反對派人員揚言,將在鎮長交接典禮抗議,因此警方今天佈署重兵,但今天並無群眾集結抗議。

交接典禮於今天上午十時三十分在大林鎮公所舉行,由縣府民政處長林琴容主持。她說,李秀美擔任過民意代表、鎮長等職務,如今暫時卸下擔子,由黃貞瑜暫時代理鎮長;黃貞瑜曾擔任過議員助理,追隨李秀美多年,將帶領鎮公所團隊繼續向前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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