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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县大林镇长遭判刑 女儿今起代理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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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江俊亮嘉义县十五日电)嘉义县大林镇长李秀美因贿选案被判刑遭停职,由县府指派她二十六岁的女儿黄贞瑜代理镇长,虽然内政部发布声明指出,此举不合理与不宜,难被社会大众接受,但县府仍于今天举行交接典礼。

李秀美因本届镇长选举期间赠送茶叶给选民,被台湾高等法院判刑三个月确定,依新修正的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必需停职处分,但县府却指派李秀美的女儿黄贞瑜代理镇长,在地方引发争议,并遭反对派抨击县府“胡搞瞎搞”。

虽然县府表示,李秀美已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日后若判决无罪,仍可复职,况且,黄贞瑜代理母亲李秀美的镇长职务,因法令并无相关规定,即使黄贞瑜不具备公务人员资格,但并无适法性问题,县长陈明文也说,县府是基于政策延续性考量,才会“内举不避亲”。

不过,县府的作法却引起内政部异议。内政部日前发布声明指出,嘉义县政府的决定,将造成名义上由女儿代理镇长,实质上仍由停职的李秀美执行镇长职务,这种不合理的现象,社会大众难以接受。

由于反对阵营也认为这种“家天下”的观念必需破除,并认为县府指派被停职镇长的女儿代理镇长职务,完全是为了下一届镇长选举考量,因此先前有反对派人员扬言,将在镇长交接典礼抗议,因此警方今天布署重兵,但今天并无群众集结抗议。

交接典礼于今天上午十时三十分在大林镇公所举行,由县府民政处长林琴容主持。她说,李秀美担任过民意代表、镇长等职务,如今暂时卸下担子,由黄贞瑜暂时代理镇长;黄贞瑜曾担任过议员助理,追随李秀美多年,将带领镇公所团队继续向前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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