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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將劉泰英轉陽明醫院 檢查決定是否發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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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舜薇台北十七日電)前中華開發公司董事長劉泰英涉及橋頭寶背信案,經法院判刑定讞,原訂昨天發監執行,但劉泰英以生病住院為由請假。台北地檢署執行科主任檢察官劉承武今天到醫院探視劉泰英後,決定將他轉送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進行斷層掃瞄檢查,再視結果判定是否可以入監服刑。

劉泰英因背信案件,遭台灣高等法院判刑一年十個月定讞,原訂昨天發監執行,卻未現身台北地檢署報到,而是委託兒子劉昭毅與律師請假。劉昭毅昨天表示,他的父親可能因官司關係,心情起伏大,在發監前一天晚間喝點小酒,不料卻暈倒住進台北市慶生診所,希望檢方暫緩執行。

劉承武為瞭解劉泰英病情,今天上午前往慶生診所探視。他事後接受媒體訪問表示,劉泰英意識清楚,但血壓一度飆升到230,目前以降血壓藥物控制中,但血壓還是維持在160上下。醫生認為劉泰英處於急性期,須住院觀察。

劉承武表示,已指示家屬將劉泰英送往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進行心臟超音波及大腦斷層掃瞄檢查。明天檢方還會到醫院瞭解檢查結果,再視情況決定是否發監執行。

劉泰英所涉橋頭寶公司背信案,是他指示國民黨所營事業光華公司、漢洋公司各投資新台幣一億元,成立橋頭寶公司,與偉成公司締約購賣坐落高雄縣橋頭鄉廠房及基地,再以預付土地款名義,收取三千七百萬元佣金,被控背信,並被法院判決定讞。

除橋頭寶背信案外,劉泰英另涉及包括侵占台鳳公司總裁黃宗宏捐獻國民黨政治獻金兩千餘萬元,以及為保住中華開發董事長職務,被控違法徵求委託書和逃漏稅等罪,這些案件目前仍在纏訟中,若法院最終仍判決劉泰英有罪確定,劉泰英還必須另外再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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