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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食化聲請與債務人和解 遭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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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舜薇台北二十二日電)力霸集團底下的嘉新食品化纖公司因為財務周轉困難、長期負債,向法院聲請與債務人和解。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做出裁定,認為嘉食化負債大於資產,不能清償債務,因此駁回聲請,並宣告嘉食化公司破產。還可提起抗告。

嘉食化公司指出,自1998年起,因為亞洲金融風暴、SARS疫情、傳統產業景氣不佳等影響導致獲利下滑,且公司轉投資成果不理想,八年來虧損不斷、負債比率偏高,又2006年間聲請的緊急處分已失效,因此再向法院聲請與債務人和解,條件是以公司的食品廠、化纖廠代工的營業利益償債,並尋求買主,以支應債務。

不過,法院函請各債權銀行表示意見後,發現嘉食化積欠銀行的債務,佔所有債務的七成二以上,其中佔有銀行債務總額八成二以上的債權銀行,已回函反對和解,顯示已無成立和解的可能。

北院裁定指出,嘉食化負債大於資產,已不能清償債務,並自2006年十一月起全面暫停償還債權銀行的借款本息。另外,到期的公司債也無力贖回,且長久一直積欠往來廠商款項。

裁定認為,嘉食化不能與債權人達成和解,且資產不足清償所負債務,因此駁回和解聲請,並依破產法規定,直接宣告嘉食化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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